據(jù)“湖南人事考試網2019年經濟師考后人工核查公告”中,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申請人可登錄報名所屬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試)網站查詢具體核查時間和地點。各市州應合理安排人工核查時間并盡快在相關網站上進行公告,使申請人了解人工核查相關要求,按時完成人工核查并在2020年1月15日前上報核查結果。
2019年度經濟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存在以下情況的需進行考后現(xiàn)場人工核查:
1.凡在線報名服務平臺無法核驗或核驗不通過的;
2.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的;
3.不適用網上比對核驗告知承諾制的;
4.存在其他異常情況需現(xiàn)場人工核查的。
上述考試2018年度考試成績全科合格未及時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曾參加資格復審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未通過人員不再受理)
各市 | 2019年現(xiàn)場審核時間 | 官方通知 |
長沙 | 2020年1月10日 | 官方通知 |
株洲 | 2020年1月9日至10日 | 官方通知 |
常德 | 2020年1月9日-10日 | 官方通知 |
懷化 | 2020年1月6日、1月7日和1月8日 | 官方通知 |
永州 | 2020年1月8-9日 | 官方通知 |
岳陽 | 2020年1月8日 | 官方通知 |
益陽 | 2020年1月6日 | 官方通知 |
衡陽 | 2020年1月7、8日 | 官方通知 |
邵陽 | 2020年1月9日至10日 | 官方通知 |
湘潭 | 2020年1月9日 | 官方通知 |
婁底 | 2020年1月8日至9日 | 官方通知 |
湘西州 | 2020年1月7日-8日 | 官方通知 |
郴州 | 2020年1月9日-10日 | 官方通知 |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的意見》(人社部發(fā)〔2016〕44號)精神,資格審查部門要切實優(yōu)化公共服務流程,大力簡化辦事手續(xù),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各類無謂的證明,不得進行“循環(huán)證明”驗證,盡可能使申請人辦事方便順暢。
1.資格初審時,由申請人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所在單位初審時,認為需留存?zhèn)溆脗洳榈,可復印核對后,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核對一致”,原件退還申請人。
2.人工核查時,主要對初審查驗結果進行審核,重點對初審單位出具的查詢認證情況進一步確認。核查時不得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原件。
3. 所有材料復印件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