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法 》
1.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 1 )合同的變更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 2 )合同的轉讓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 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② 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③ 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 3 )債務人合同義務的轉移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 4 )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或分立
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2.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 1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① 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② 合同解除; ③ 債務相互抵銷; ④ 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⑤ 債權人免除債務; ⑥ 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⑦ 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 2 )合同的解除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②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③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④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⑤ 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3 )解除權消滅
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 4 )解除合同的程序
當事人一方按規(guī)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
( 5 )合同解除的效力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求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第九十九條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入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3.違約責任
( 1 )違約責任的種類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 2 )預期違約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 3 )金錢債務違約、非金錢債務違約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 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② 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③ 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 4 )補救措施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有關條款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 5 )賠償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③ 當事人可以依照 《 擔保法 》 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 6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據。
( 7 )減損原則
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4.其他規(guī)定
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xié)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xié)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xié)議或者仲裁協(xié)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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