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墻身、地下室
1.磚墻-0.06m處設連續(xù)水平防潮層。室內相鄰地面有高差時應在墻身側面加設防潮 層。
2,設計最高地下水位低于地下室底板0.3—0.5m時,且基地內土壤及回填土無形成滯水可能時,可采用防潮做法。
3.地下室應在一個或若干個地面較低點設集水坑并預留排水泵電源及排水管路。地下管道、地漏、窗井等處應有防止涌水、倒灌的措施。
(七)廁所、浴室
1.不應布置在餐廳、食品加工、食品貯存、變配電等有嚴格衛(wèi)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層。
2.樓地面略低于走道,并有不小于0.5%的坡度坡向地漏或水溝。
3.廁所應設前室或有遮擋措施。
4.廁浴隔間平面最小尺寸:
廁所隔間:外開門0.9mxl.2m,內開門0.9mxl.4m;
淋浴隔間:外開門1.0mXl.2m,帶更衣1.OmX (1.0+0.6)m。
5.衛(wèi)生設備間距:
洗臉盆或盥洗槽水嘴中距不小于0.7m,距墻不小于0.55m。
小便器中距不小于0.65m。
單側隔間至對面墻或小便器外沿及雙側隔間之間的凈距,內開門時不小于1.1m,外開門時不小于1.3m。
單側洗臉盆或盟洗槽至對面墻凈距不小于1.25m,雙側洗臉盆或盥洗槽之間凈距不小于1.8m。
(八)煙道、風道應伸出屋面,伸出高度應根據(jù)屋面形式、排出口周圍遮擋物高度、距離及積雪深度等因素來確定,但至少不應小于0.6m,頂部應有防倒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