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公開考調公務員公告
市委農工委是市委負責全市農業(yè)和農村工作的綜合職能機構,行使市委農村工作的主要職能,因工作需要,經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批準,攀枝花市委農工委擬面向全市公開考調2名公務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計劃
考調計劃共2名,為中共攀枝花市委農工委機關公務員2名,其中綜合業(yè)務科崗位1名、辦公室崗位1名。
二、考調范圍及條件
(一)考調范圍
本市市級機關(參公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縣(區(qū))及以下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和參公人員。
(二)考調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或按照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考試錄用的參公人員;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3.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公務員基層工作經歷或按照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考試錄用的參公基層工作經歷;縣(區(qū))及以下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的,應在縣區(qū)及以下機關或參公單位工作滿2年;報考綜合業(yè)務科崗位的還需要在市級、縣(區(qū))部門、鄉(xiāng)鎮(zhèn)擔任實職副科級領導職務2年以上;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專業(yè)不限;
5.報考辦公室崗位的干部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報考綜合業(yè)務科崗位的干部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干部年齡放寬到40歲以下(197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6.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稱職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受過刑事、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公開考調對象不得參加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須回避情形的。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
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上發(fā)布公開考調公告,報考人員親自到攀枝花市委農工委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6年7月17日至2016年7月19日(9:00—12:00;15:00—18:00)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照填表說明,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攀枝花市委農工委公開考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1,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貼照片)。經所在單位和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同意蓋章(省市垂直管理單位的報考者按照管理權限審核同意蓋章)。
2. 現場報名。報考者攜帶報名表2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各一份到攀枝花市委農工委辦公室報名(地址:炳草崗人民街265號,市農牧水務大樓二樓;聯(lián)系電話:3361112)。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huán)節(jié)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筆試報考人數與考調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相應比例的,經攀枝花市委農工委公開考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達不到相應比例的,調減或取消考調計劃。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到攀枝花市委農工委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由市委農工委統(tǒng)一組織,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考調計劃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參加筆試人數與考調計劃的比例低于3:1,則全部參加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由市委農工委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yè)素質、業(yè)務水平及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市委農工委負責實施,考察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五)體檢
市委農工委綜合面試和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如遇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可在參加面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如所有參加面試人員體檢均不合格,不再遞補,該考調職位取消。
(六)公示與轉任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調人員,統(tǒng)一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考調資格。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市委組織部對此次考調過程進行監(jiān)督,接受投訴舉報。對考調工作中弄虛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違紀違規(guī)參加考調的人員,取消其考調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五、此次考調工作由攀枝花市委農工委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 3335886
咨詢電話: 3361112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