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年陜西省高考招生實施辦法”可知2019年陜西高考錄取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同時符合多項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3.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增加5分投檔;
4.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原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10分投檔。
符合上述照顧項目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公示后方能予以認可。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并使用。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tǒng)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yōu)先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殘疾人民警察;
3.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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