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機制,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省屬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17]6號)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在江蘇省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
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報名條件
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具有明顯專業(yè)興趣、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外語語種為英語的高中畢業(yè)生,符合下列三大類條件之一的學生可申請報考。
1、競賽獲獎類:高中階段獲得以下獎項之一: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獲得三等獎(含)以上者;江蘇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獲三等獎(含)以上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等中學生科技競賽活動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者;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決賽、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復賽獲三等獎(含)以上者;“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現場決賽、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全國總決賽獲得三等獎(含)以上者;
2、品德優(yōu)秀類:思想道德品質優(yōu)秀,高中階段獲得地級市(含)以上各種思想道德品質類獎勵或榮譽、獲得地級市(含)以上優(yōu)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榮譽稱號者;
3、必測優(yōu)秀類: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5門課程成績達如下三者之一:2A2B1合格、3A1B1合格、4A1合格。
二、招生計劃
綜合評價錄取人數不超過學校2017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計劃總數的5%(約200人左右,具體以上級主管部門確定我校總體招生計劃數為準)。根據學校學科優(yōu)勢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學科發(fā)展與人才培養(yǎng)的要求,擬向考生開放以下專業(yè):
三、報名程序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申請工作實行網上報名與郵寄材料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報名。4月6日至4月20日(4月20日23:59:59關閉報名系統),考生登錄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報名系統(網址://bm.chsi.com.cn),按網上要求注冊、填寫報名信息?忌诰W上提交報名信息后需打印申請表,經中學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在系統里拍照或掃描上傳?忌鷪竺畔⒚啃薷囊淮味夹柰瓿梢陨喜襟E,考生在提交信息時應仔細檢查,以免多次重復。
2、郵寄書面材料?忌袝娌牧险堄肁4紙大小,于4月21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務必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南通市嗇園路9號,郵編226019)。請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用A4紙打印經中學負責人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報名系統生成的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報名申請表;
(2)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匯總表以及年級排名情況匯總表復印件(經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
(3)高中階段與報名條件相關的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優(yōu)勢的材料(經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
(4)個人陳述材料,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在800字左右;
(5)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3、材料確認。學校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后將適時在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報名系統(網址://bm.chsi.com.cn)予以公布,請考生在系統中查詢。
四、選拔程序
學校將通過南通大學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布南通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政策,包括學校綜合評價錄取的目的、內容、要求和辦法等。具體選拔程序為:
1、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學校組織專家組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審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審核分網上、紙質同步進行,請考生確保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報名系統上掃描或拍照的圖像與郵寄的紙質材料一致(兩者不一致者不予審核)。學校將根據考生報名條件、考生條件分等審核情況確定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及人數,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將于5月5日前在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考生也可通過登錄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網址://bm.chsi.com.cn),我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相關信息報省級招生部門平臺進行公示。
2、繳費
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5月20日前通過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網址://bm.chsi.com.cn),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規(guī)定,考生須繳納綜合評價錄取招生測試費人民幣60元/人。逾期未繳費者將視為放棄參加測試。
3、打印準考證
初審合格且繳費成功的考生須于6月1日-10日登錄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報名系統(網址://bm.chsi.com.cn)打印準考證,由中學在照片處蓋騎縫章后方能生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4、報到
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的考生于6月17日8:00-17:00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南通大學主校區(qū)(南通市嗇園路9號)報到,核驗證書原件等(詳細報到安排屆時請關注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
5、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的考生于6月18日上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學校參加面試(具體安排詳見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zs.ntu.edu.cn及考場外公告)?忌筛鶕髯缘呐d趣愛好,通過提前觀看南通大學校情片、登錄我校范曾藝術館、張謇教育史館、神經再生重點實驗室、專用集成電路設計重點實驗室、眼科博物館、藍印花布藝術館等具有學校特色的教育教學及科研資源網站查閱資料(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將提供相關資料或網站鏈接)。在此基礎上,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素養(yǎng)、專業(yè)興趣、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
6、確定入選考生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面試階段總成績由高到低,在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200%以內分文理科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忌嬖囯A段總成績計算方式為:
考生面試階段總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80分)+考生條件分(滿分為20分)
備注:同類型(學科)獲獎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合格考生投檔享受優(yōu)惠條件分以下三類:
A類: 面試階段總成績排序前40%(含)的合格考生或數學、物理、化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省級賽區(qū)一等獎及以上,高考成績達到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下20分以內可以投檔。
B類:面試階段總成績排序在40%-80%(含)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下10分以內可以投檔。
C類:面試階段總成績排序在后20%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可以投檔。
合格考生名單及享受優(yōu)惠等級將在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及考生所在中學予以公示,同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省級招生部門相關信息平臺進行公示。
7、志愿填報
入選考生須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并在6月27日-7月2日將我校填報為綜合評價錄取志愿。
五、錄取政策
對于取得綜合評價錄取資格的考生,其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2B以上,所報專業(yè)符合學校選科要求。
在面試基礎上,結合考生高考成績、考生志愿、公示等級等相關要素,采取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對進檔考生按加權后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以下規(guī)則進行錄。1、數學、物理、化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省級賽區(qū)一等獎及以上或加權后成績在所屬科類綜合排名前5%的考生滿足第一志愿 ;2、其余進檔考生按“分數優(yōu)先,遵循專業(yè)志愿”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安排專業(yè),對于同分考生,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為:將入選考生的高考成績總分折算成標準分(百分制),按50%計入;面試階段總成績滿分100分,按40%計入;綜合素質評價滿分4分,按實計入,具體操作方法為針對在綜合素質評價中道德品質、公民素養(yǎng)、交流與合作三項均為合格的考生,“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級為1A得1分、2A得2分、3A得4分;學業(yè)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折算分滿分6分,按實計入,具體折算方法為A+得3分、A得2分。以上四者相加,即為加權綜合評價得分。
學校將按綜合評價方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在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示,同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省級招生部門相關信息平臺進行公示。
六、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在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小組具體實施選拔工作,并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學生的被選拔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上報省教育廳。
4、對在綜合評價錄取中存在違規(guī)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guī)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5、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相關工作;校內單位、教職工不得組織或參與綜合評價考前輔導和應試培訓。
七、申訴渠道
考生如對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我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反映,聯系電話(0513)85012063。
八、聯系方式
1、電話:(0513)85012170(兼?zhèn)髡?
2、地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郵編226019)
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3、網址:zs.ntu.edu.cn
4、電子信箱:zsb@ntu.edu.cn
九、本方案由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如果國家或江蘇省對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的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