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定調檔比例
招生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和我省要求,向我省提出調檔比例申請,經我省審核后執(zhí)行。
二、設置調檔模板
在每一批次投檔前,將本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調檔比例、排序成績等投檔條件輸機,形成本批次投檔模塊。
三、計算機投檔
投檔嚴格按照事先審批的投檔模塊由計算機自動投檔。招生學校在規(guī)定的時間里下載、審閱投到本校的考生電子檔案,并根據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guī)則確定擬錄取和擬退檔的考生名單,并按時上載擬錄、退信息,等待省教育考試院確認。
四、辦理錄退確認手續(xù)
省教育考試院錄檢人員根據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確認學校擬錄、退考生名單,在出現(xiàn)沒有注明退檔原因或退檔原因不真實或未按錄取規(guī)則錄取的情況時,向招生學校提出錄檢意見并傳給學校,招生學校在收到信息后必須及時作出符合政策和規(guī)定的處理意見。
五、完成錄取
招生院校按規(guī)定完成本批次各科類的招生計劃。
六、郵寄錄取通知書及有關資料
招生學校完成錄取后,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并據此打印相應錄取考生名冊,加蓋省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作為考生被高校正式錄取的依據。高校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fā)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并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未加蓋“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冊一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