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網上報名實施細則
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成績招生錄取和“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考試)繼續(xù)實行網上報名。為確?忌娮訖n案的準確性,現制定實施細則如下。
第一條 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采取互聯網報名方式。報名前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要預先做好中學代碼、報名點代碼、報名點規(guī)模的審定確認工作。報名時,考生憑報名點(中學)派發(fā)的考生號、初始密碼登錄報考網站后修改密碼,通過互聯網了解報考須知,簽訂《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在網上自行錄入本人的報考信息,按要求采集和上傳相片,并交納報考費,然后在省教育考試院規(guī)定的確認報名資格時間內到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中學)確認報名資格、校對報考信息、采集指紋和打印報名校對表。相片上傳不成功的考生,在確認報名現場補攝像。
第二條 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開始前,各市、縣(市、區(qū))、報名點(中學)在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后,向考生派發(fā)考生號和初始密碼,然后在普通高考報名系統上錄入相關信息。具體做法是:考生先通過報名點讀取身份證信息并派發(fā)考生號后,根據派發(fā)的考生號和初始密碼在互聯網自行錄入其他基本信息、報考信息、簡歷信息、家庭情況,其中基本信息內容為:政治面貌、考生類別、畢業(yè)中學、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個人特長及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相關信息等;報考信息包括:考試科目、術科考試形式及項目、“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類(含證書編號)等。填寫簡歷信息時,報考“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類考生須在簡歷信息中如實填寫畢業(yè)學校及專業(yè)。姓名中無法輸入的生僻字用大寫拼音字母代替,并書面向報名點(中學)申請備案。在網上錄入的所有漢字信息采用簡體中文。報名結束后,報名點(中學)應將姓名中無法錄入的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考生號造冊后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由地級市招生辦公室統一上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第三條 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類別分為理科類、文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單考單招類、退役軍人類及“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類共七大類。其中, 藝術類包含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專業(yè);單考單招類是指報考高校單獨組織考試及單獨錄取的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單考、運動訓練專業(yè)、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yè)考生、職教師資考生、殘障人員考生、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和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的考生。單考單招類考生要兼報其他類別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號則用其他類別考號并須在報名時同時選擇考生科類(任選一種)及對應的考試科目。
第四條 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文科類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理科類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體育類考生考試科目為:在理科類考試科目的基礎上加考體育術科。藝術類考生(含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專業(yè))考試科目為:在文科類或理科類考試科目的基礎上加考藝術術科。外語選考語種包括英語(英語聽說考試單獨進行)、日語、德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考生必須選考其中1門。
廣東省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含退役軍人類考生)的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
第五條 考生可采取兩種報名方式:
1.考生自行登錄到省教育考試院(網址為:http://www.ecogd.edu.cn/pgks)的普通高考報名系統網頁后,按網頁提示自行錄入有關信息。
2.無上網條件的考生可到報名點上網報名,報名點可預先印好空白報名表,也可在網頁上即時打印報名空白表交給考生?忌詈帽砗蠼粓竺c或有上網條件的人幫助錄入。
第六條 考生報名前,需確定參加考試縣(市、區(qū))及報名點,并到該報名點領取考生號及初始密碼,上網報名后按系統的提示到相關的報名點(中學)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xù)。
第七條 考生進入預報名網頁,須認真閱讀報名流程、考試要求、《考生須知》和《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閱讀完畢并確認后,才可進入填報考生基本信息,否則系統拒絕接受考生預報名。
第八條 考生須妥善保管好本人的系統賬號和密碼,以便在確認報名資格時修改個人資料、填報志愿、查詢考試成績、查詢錄取結果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使用?忌殰蚀_綁定個人手機,用于接收高考成績、填報志愿驗證碼、錄取結果等各種信息的接收和確認。
第九條 高考報名文化課報考費和體育、藝術術科統考報考費實行網上交費,考生在網上預報名時根據選考科目,按報名系統操作執(zhí)行進行網上交費。
第十條 報名點(中學)須認真審核考生報名資格。符合報考條件的,由工作人員根據考生提供的考生號核查是否為該考生的資料,該考生是否已經正常采集相片、指紋,并交費,核查無誤后在系統進行提交確認,并打印出該考生的報名信息表。未采集相片信息的考生,由工作人員現場進行考生身份核驗,并采集相片。在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中已經采集了指紋的考生可以不用重復采集指紋信息。未采集指紋信息的,現場進行指紋信息采集。
第十一條 考生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要認真核對本人報名信息表中的內容,并簽名確認,同時,考生須在報名表背面的《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簽名確認。如果核對時發(fā)現有錯誤,請考生在報名信息表上用筆更正,再交給報名點(中學)工作人員修改,重新確認。
第十二條 普通高考、單考單招類及“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含退役軍人)的報名采集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組織的工作方式。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全省報名工作的整體組織協調,保障網絡安全與數據庫安全。市級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負責各縣(市、區(qū))報名工作的整體組織與協調,以及及時發(fā)放用戶名和密碼,在網上監(jiān)控各縣(市、區(qū))報名工作的進程,處理個別遺留問題?h(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負責各報名點(中學)報名工作的組織與協調及各類信息采集工作的實施,以及為不具備上網條件的考生或中學提供上網環(huán)境與便利,并在網上監(jiān)控各報名點(中學)的工作進度,處理遺留問題的整理與申報。各報名點(中學)組織考生在網上進行報名,在報名時監(jiān)控各報名點(中學)所有考生報名信息及其他信息采集工作的進度,并幫助考生解決在網上報名中出現的問題。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xù),并對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三條 考生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荚嚺c錄取管理、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以考生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為依據。因考生本人錄入的信息錯誤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實施細則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