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用文種
指的是把屬于機關的其他應用文,特別是事務文書中的文種,誤作為法定公文文種直接加以使用的情況(即以正式公文格式和法定程序制發(fā))。具體表現(xiàn)在:把計劃類文種“要點”、“打算”、“安排”、“設想”等誤作法定公文文種直接使用,如《中共XX區(qū)委2012年工作要點》。把屬于總結類的文種“小結”、“體會”、“總結”等誤作法定公文文種直接使用,如《XX縣人民政府2012年二季度工作小結》。還有把屬于規(guī)章制度類的文種“辦法”、“規(guī)程”、“須知”、 “實施細則”等以及把簡報類文種“情況反映”、“快訊”、“動態(tài)”等誤作為法定公文文種直接使用的現(xiàn)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