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一 、單項選擇題
1. 【答案】 D
【解析】 《刑法》在溯及力問題上采取從舊兼從輕原則。
2. 【答案】 B
【解析】 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fā)生的心理態(tài)度;犯罪的間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fā)生的心理態(tài)度。
3. 【答案】 C
【解析】 本案中,甲已經著手實行犯罪行為,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了犯罪行為,導致犯罪未能得逞,因而構成犯罪未遂。
4. 【答案】 D
【解析】 (1)選項A:屬于共同的故意犯罪;(2)選項B:周某是脅從犯,丙是主犯,構成共同犯罪;(3)選項C:張某是從犯,丁是主犯,構成共同犯罪;(4)選項D:鄭某與錢某是過失犯罪,不構成共同犯罪。
5. 【答案】 B
【解析】 關于罪數判斷標準,我國刑法理論通行的觀點是采用犯罪構成標準說。根據此說,區(qū)分一罪與數罪的標準是犯罪構成的個數。
6. 【答案】 A
【解析】 (1)選項B:屬于法定的一罪;(2)選項CD:屬于處斷的一罪。
7. 【答案】 C
【解析】 《刑法》基于保護主義原則,規(guī)定了保護管轄權:外國人在我國領域外對我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規(guī)定的最低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8. 【答案】 C
【解析】 選項C: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9. 【答案】 B
【解析】 選項B:處斷的一罪包括連續(xù)犯、牽連犯和吸收犯。
10. 【答案】 D
【解析】 (1)選項A: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不超過3年;(2)選項BC: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不能超過1年;(3)選項D: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并罰后,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35年的,最高不能超過20年,總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25年。
11. 【答案】 D
【解析】 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在死刑緩期執(zhí)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2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選項AB錯誤);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2年期滿以后,減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zhí)行死刑。
12. 【答案】 C
【解析】 選項C:驅逐出境既可以獨立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
13. 【答案】 D
【解析】 刑罰作為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14. 【答案】 B
【解析】 并處罰金是指在判處主刑的同時附加適用罰金,但是對犯罪的單位只能單處罰金,對單位不能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故只能單處罰金,不可能并處罰金。
15. 【答案】 C
【解析】 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合法”所有并沒有用于犯罪的財產。本題中張某合法所有財產僅為50萬元。
16. 【答案】 A
【解析】 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jié),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17. 【答案】 C
【解析】 (1)選項A:后罪為拘役,不構成累犯;(2)選項B:王某不滿18周歲,不構成累犯;(3)選項D:后罪發(fā)生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的5年后,不構成累犯。
18. 【答案】 B
【解析】 (1)選項A: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認定為自首;(2)選項B: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認定為自首,但在一審判決前又能如實供述的,應當認定為自首;(3)選項CD: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還應當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應當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實,才能認定為自首。
19. 【答案】 B
【解析】 對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同種罪行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如實供述的同種罪行較重的,一般應當從輕處罰。
20. 【答案】 C
【解析】 《刑法》第69條規(guī)定,對數罪并罰采取折中原則,即以限制加重原則為主,以并科原則和吸收原則為輔。
21. 【答案】 C
【解析】 選項AB為可以減刑的情形;選項D不是適用減刑的情形。
22. 【答案】 C
【解析】 選項C: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23. 【答案】 D
【解析】 (1)選項AB: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zhí)行完畢的刑期;(2)選項CD: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24. 【答案】 D
【解析】 有逃稅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5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25. 【答案】 B
【解析】 選項B:行為人沒有采取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繳納稅款,而是尋找借口,軟磨硬泡,拖欠稅款的,不能以抗稅罪論處。
26. 【答案】 C
【解析】 逃避追繳欠稅罪,是指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且數額較大(1萬元以上)的行為。
27. 【答案】 A
【解析】 選項A: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fā)票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fā)票,虛開的稅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行為。
28. 【答案】 C
【解析】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管理規(guī)定,偽造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者明知自己所持有的是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而仍然出售,數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10萬元以上的行為。
29. 【答案】 B
【解析】 利用虛開普通發(fā)票的手段逃稅的,包括兩個犯罪行為,即虛開發(fā)票的犯罪行為和虛列成本偷逃稅款的犯罪行為,而且這兩個行為之間沒有包容關系,即逃稅罪不必然是通過虛開發(fā)票的行為才能實現,也可以通過少列收入等形式來實現;而虛開發(fā)票不必然是為了逃稅的目的,虛開發(fā)票還可以用于貪污公款等其他非法目的。因此,應屬于刑法理論中的牽連關系。對該行為可以按照處理牽連犯的原則,“擇一重罪從重處罰”,即不實行數罪并罰,按照其觸犯的數罪中處罰較重的罪名所規(guī)定的刑罰從重處罰。定罪時具體適用哪個罪名,主要根據其手段行為(虛開發(fā)票)和目的行為(逃稅)的情節(jié)所適用的法定刑幅度中較重的確定。如果兩個行為中有一個行為適用的是較高的量刑檔次,另一個行為適用的是較低的量刑檔次,則以適用較高量刑檔次的行為觸犯的罪名來定罪;如果兩個行為均適用較高或者較低的量刑檔次,因逃稅罪的法定刑略重,應以逃稅罪來定罪。
30. 【答案】 D
【解析】 (1)選項A:徇私枉法罪的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2)選項B: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體是行政執(zhí)法人員,包括在工商、稅務、監(jiān)察等依法具有行政執(zhí)法權的行政機關中承擔執(zhí)法工作的公務人員;(3)選項C: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的主體是海關、外匯管理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其他自然人或單位均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二 、多項選擇題
1. 【答案】 A, C, D
【解析】 本題考查刑法的基本原則。刑法的基本原則是:(1)罪刑法定原則;(2)平等適用刑法原則;(3)罪刑相當原則。
2. 【答案】 A, C, D
【解析】 (1)選項ABC: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選項B的說法是錯誤的。(2)選項DE: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說,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行為后,在追訴時效期限內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訴時效就此中斷,并從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計算。
3. 【答案】 A, B, C
【解析】 (1)選項A:不滿14周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張某1990年1月1日生,2004年1月1日時不滿14周歲,不對故意殺人罪負刑事責任;(2)選項BC: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對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負刑事責任。本題中,張某實施綁架和盜竊行為時不滿16周歲,故不對綁架和盜竊行為負刑事責任;(3)選項DE:張某實行聚眾斗毆與販賣毒品行為時已滿16周歲,負完全刑事責任。
4. 【答案】 A, C, E
【解析】 (1)選項AB: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必須在犯罪預備或者犯罪實行過程中放棄犯罪,這是成立犯罪中止的前提條件。如果犯罪行為已經完成并達到既遂狀態(tài),則不能成立犯罪中止。(2)選項CD: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必須是自動放棄犯罪,這是成立犯罪中止的實質條件。這要求行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棄自認為可以繼續(xù)實施和完成的犯罪。(3)選項E: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必須是徹底放棄犯罪,即行為人徹底打消了繼續(xù)實施并完成犯罪的念頭,徹底放棄實施自認為可以繼續(xù)實施并完成的犯罪行為。
5. 【答案】 A, D, E
【解析】 結果加重犯要求行為人對于實施的基本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及其所引發(fā)的加重結果均有“犯意”。首先,從立法上看,我國刑法典中的結果加重犯,其基本犯罪既可以是故意犯,也可以是過失犯。其次,根據行為人對加重結果所持的罪過心理,結果加重犯可以劃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基本犯為故意,加重的結果也是故意;二是基本犯是故意,對加重的結果則為過失;三是基本犯是過失,加重的結果也是過失。
6. 【答案】 A, B, D, E
【解析】 (1)選項A:成立慣犯的,必須是反復多次地侵犯“同一或相同”直接客體的犯罪形態(tài);(2)選項C:成立慣犯的,必須在較長時間內反復多次實施同種犯罪行為,但時間的長期性并非是以時間上的持續(xù)不斷為特點的,而是以時間的間斷性為特點的。
7. 【答案】 B, C
【解析】 (1)選項A: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2)選項BC: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3)選項DE:均無刑期折抵的問題。
8. 【答案】 A, C, D
【解析】 (1)選項B:附加刑既可以獨立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2)選項DE:附加適用附加刑時,對一個犯罪可以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刑。
9. 【答案】 A, B, C, E
【解析】 (1)選項AB: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沒有限制減刑的上訴案件,認為原判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應當限制減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發(fā)回重新審判。確有必要限制減刑的,應當在第二審判決、裁定生效后,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2)選項C: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沒有限制減刑的案件,認為應當限制減刑的,不得以提高審級等方式對被告人限制減刑;(3)選項DE: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或者復核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并限制減刑的案件,認為原判對被告人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適當,但判決限制減刑不當的,應當改判、撤銷限制減刑。
10. 【答案】 A, B
【解析】 根據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單位、城鄉(xiāng)基層組織或者其他有關負責人員投案的(選項B);犯罪嫌疑人因病、傷或者為了減輕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電投案的;罪行未被司法機關發(fā)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者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選項A);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捕獲的;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guī)勸、陪同投案的;公安機關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親友,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后,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11. 【答案】 D, E
【解析】 數罪發(fā)生在法定期間以內,包括以下情形:(1)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選項E正確);(2)判決宣告后,刑罰執(zhí)行完畢以前,發(fā)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漏罪)(選項D正確);(3)判決宣告后,刑罰執(zhí)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新罪);(4)被宣告緩刑或者假釋的犯罪分子在緩刑或者假釋考驗期內又犯罪或發(fā)現漏罪的(選項B錯誤)。刑罰執(zhí)行完畢以后又犯罪的,屬于是否構成累犯的問題,不是數罪并罰問題(選項A錯誤);刑罰執(zhí)行完畢以后發(fā)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如果沒有超過追訴時效,應依法定罪量刑,既不是數罪并罰的問題,也不是累犯的問題(選項C錯誤)。
12. 【答案】 B, C, E
【解析】 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選項E正確);對于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選項BC正確);對于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選項AD錯誤)。
13. 【答案】 D, E
【解析】 (1)選項D:管制期滿,執(zhí)行機關應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的群眾宣布解除管制;(2)選項E: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以與管制執(zhí)行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執(zhí)行的期限,但不得少于3個月。
14. 【答案】 A, B, C, D
【解析】
15. 【答案】 A, D, E
【解析】 (1)選項AB:抗稅罪的主體是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但抗稅罪只能由自然人實施,單位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2)選項CD:構成抗稅罪的關鍵,在于對稅務人員實施了暴力、威脅的抗拒手段,而沒有數額和比例的規(guī)定;(3)選項E:如果實施抗稅行為致人重傷、死亡的,應按照刑法有關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罪的規(guī)定、故意殺人罪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16. 【答案】 B, C, D, E
【解析】 (1)選項B:該公司的行為構成的是逃避追繳欠稅罪;(2)選項C:本案的犯罪主體是甲有限責任公司;(3)選項DE:根據法律規(guī)定,犯逃避追繳欠稅罪,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guī)定處罰。
17. 【答案】 B, C, E
【解析】 (1)選項ABC: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欺騙的方法,騙取所繳稅款的,按逃避繳納稅款罪(即逃稅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對超過的部分以騙取出口退稅罪論處。(2)選項DE:本題中,該廠所騙取的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則該廠同時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和逃稅罪,應根據數罪并罰的規(guī)定決定應執(zhí)行的刑罰。
18. 【答案】 A, B, C, E
【解析】 選項D:虛開包括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四種情形。行為人只要實施其中一種,即可構成虛開。
19. 【答案】 A, B, C, D
【解析】 選項E:虛開發(fā)票罪的犯罪主觀方面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20. 【答案】 A, C, D, E
【解析】 選項B:持有偽造的發(fā)票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明知是偽造的發(fā)票而故意持有,數量較大的行為。持有,是指行為人實際支配、控制數量較大的假發(fā)票的一種持續(xù)狀態(tài),既可以隨身攜帶、放置或藏匿在某一地點,也可以委托他人保管,只要在行為人控制之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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