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試題及答案(二)
【單選題】:
根據(jù)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情形中,屬于所有權的繼受取得的是( )。
A. 甲通過遺囑繼承其父房屋一間
B. 乙的 100 萬元儲蓄存款獲得的利息 5 萬元
C. 丙以購來的木材制成椅子一把
D. 丁拾得他人搬家時丟棄的舊電扇一臺
【答案】A
【解析】(1)原始取得是指直接依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不以原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和意志而取得所有權,包括生產(chǎn)(選項C)、收取孳息(選項B)、沒收、添附、先占(選項D)和善意取得等;(2)繼受取得是指以原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和意志為依據(jù),包括買賣、贈與、互易、繼承(選項A)等。
【單選題】:
甲公司開發(fā)寫字樓一幢,于 2010 年 5 月 5 日將其中一層賣給乙公司,約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6 日申請辦理了預告登記。2010 年 6 月 5 日甲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該層樓向丙銀行抵押借款并登記,F(xiàn)因甲公司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眨y行要求實現(xiàn)抵押權。根據(jù)《物權法》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設立
B. 抵押合同無效,但抵押權設立
C. 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權未設立
D. 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未設立
【答案】C
【解析】預告登記后,未經(jīng)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chǎn)的,不發(fā)生物權效力。在本題中, 乙公司辦理預告登記后,甲公司未經(jīng)乙公司同意,以該層樓向丙銀行設定抵押,不發(fā)生物權變動的效力, 故抵押權未設立,但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單選題】:
甲在上班途中遺失手機一部,被乙拾得。甲發(fā)布懸賞廣告稱,愿向歸還手機者支付現(xiàn)金 1000 元作為酬謝。根據(jù)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返還手機是乙的法定義務,故甲雖承諾向歸還手機的拾得人支付 1000 元酬金,乙仍無權請求甲支付該酬金,僅有權要求甲支付因返還手機而發(fā)生的必要費用
B. 若乙將手機以 3000 元的市場價格賣給不知情的丙,則甲除非向丙支付 3000 元,否則無權請求丙返還手機
C. 若乙將手機送交公安機關,而甲未于公安機關發(fā)出招領公告之日起 6 個月內認領,則乙取得該手機的所有權
D. 若乙欲將手機據(jù)為己有,則甲有權請求乙歸還,乙既無權請求甲支付 1000 元酬金,亦無權要求甲支付必要的返還費用
【答案】D
【解析】(1)選項 A:拾得人享有費用返還請求權,在遺失人發(fā)出懸賞廣告時,歸還遺失物的拾得人還享有懸賞廣告所允諾的報酬請求權;(2)選項 B:丙直接從乙手中購買手機(而非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jīng)營資格的經(jīng)營者購得),無權要求甲支付購買手機的支出的費用;(3)選項 C:遺失物自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 6 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而非乙)所有;(4)選項 D:拾得人拒不返還遺失物,按侵權行為處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該規(guī)定 2014 年教材未提及)。
【單選題】:
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機一部,用畢甲將相機帶回家。丁到甲家見此相機,執(zhí)意要以 3000 元買下, 甲見此價高于市價,便隱瞞實情表示同意并將相機交付與丁。不久,丁因手頭拮據(jù)又向乙以 2000 元兜售該相機。乙見此相機眼熟,便向丁詢問,丁如實相告,乙遂將之買下。根據(jù)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此時,相機應當歸( )所有。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答案】B
【解析】(1)丁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該相機的所有權;(2)丁作為所有權人將該相機賣給乙時,屬于有權處分,與善意取得制度無關(無需考慮乙是否善意的問題),乙自“交付”之日起取得該相機的所有權。
【單選題】:
根據(jù)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可以適用先占取得所有權的是( )。
A. 遺失的手表
B.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
C. 房屋
D. 所有人拋棄的動產(chǎn)
【答案】D
【解析】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占有“無主動產(chǎn)”而取得其所有權的法律事實。
【單選題】:
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將手表賣給丙,丙又贈與女友丁,丁戴上 3 天后在街頭被戊搶走,戊后又遺失于街頭,為庚拾得。根據(jù)《物權法》的規(guī)定,對該手表享有所有權的是( )。
A. 甲
B. 丙
C. 丁
D. 庚
【答案】C
【解析】(1)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該手表的所有權,原權利人甲喪失了對該手表的所有權;(2)丁基于贈與取得該手表的所有權;(3)拾得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拾得人庚應當將手表返還權利人。
【單選題】: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棟房屋,份額相同。為提高該房屋使用價值,甲向乙、丙、丁提議拆舊翻新。在共有人之間未就該事項做出明確約定的情況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權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2008 年)
A. 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舊翻新
B. 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舊翻新
C. 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舊翻新
D. 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舊翻新
【答案】C
【解析】對共有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作重大修繕(拆舊翻新)的,應當經(jīng)占份額 2/3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單選題】:
甲、乙結婚后購得房屋一套,僅以甲的名義進行了房屋產(chǎn)權登記。后來甲、乙感情不合,甲擅自將該房屋以市場價格出售給不知情的丙,并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根據(jù)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買賣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權未轉移
B. 買賣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權已轉移
C. 買賣合同無效,房屋所有權未轉移
D. 買賣合同無效,房屋所有權已轉移
【答案】B
【解析】(1)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共有,處分共有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應當經(jīng)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2)甲的行為構成無權處分,無權處分的買賣合同有效,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
【單選題】:
黃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銀行借款 100 萬元,乙銀行借款 300 萬元,丙銀行借款 500 萬元, 并依次辦理了抵押登記。后丙銀行與甲銀行商定交換各自抵押權的順位,并辦理了變更登記,但乙銀行并不知情。因黃河公司無力償還三家銀行的到期債務,銀行拍賣其房屋,僅得價款 600 萬元。根據(jù)《物權法》的規(guī)定,關于三家銀行對該價款的分配,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 甲銀行 100 萬元、乙銀行 300 萬元、丙銀行 200 萬元
B. 甲銀行得不到清償、乙銀行 100 萬元、丙銀行 500 萬元
C. 甲銀行得不到清償、乙銀行 300 萬元、丙銀行 300 萬元
D. 甲銀行 100 萬元、乙銀行 200 萬元、丙銀行 300 萬元
【答案】C
【解析】(1)如果不變更抵押權的順序,乙銀行作為第二順位的抵押權人,可以得到清償?shù)臄?shù)額為 300 萬元;(2)甲銀行和丙銀行交換抵押權的順位時,未經(jīng)乙銀行的書面同意(乙銀行并不知情),不得對乙銀行產(chǎn)生不利影響。因此,乙銀行可以得到清償?shù)臄?shù)額仍為 300 萬元,剩下的 300 萬元給丙銀行(丙銀行通過交換, 其抵押權的順位已經(jīng)優(yōu)先于甲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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