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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成考民法學(xué)考點速記:物

      來源:考試網(wǎng)  [ 2015年4月16日 ]  【

        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物,是民事主體能夠?qū)嶋H控制或支配的具有一定經(jīng)濟(jì)價值的物質(zhì)資料。其法律特征有:

        1、須存在于人身之外。

        2、須能夠為人力所實際控制或支配。

        3、須能夠滿足人們的社會生活需要。

        4、須為獨成一體的有體物。

        二、物的分類:

        1、動產(chǎn)與不動產(chǎn)。

        2、流通物與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

        3、主物與從物。

        4、原物與孳息。

        5、消耗物與非消耗物。

        6、可分物與不可分物。

        7、特定物與種類物。

        8、代替物與不代替物。

        三、物在民法上的意義:

        1、物是民事法律關(guān)系中最普通的客體。

        2、物可決定法律關(guān)系的性質(zhì)。

        3、物會影響案件的管轄。

      責(zé)編: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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