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銀行主要業(yè)務
一、存款業(yè)務
1、相關存款政策
時間 |
政策類別 |
內容 |
1999年11月1日 |
利息稅 |
人民幣、外幣儲蓄存款利息應繳稅率為20%。 |
2000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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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存款賬戶實行實名制 |
2004年10月29日 |
存款基準利率 |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放開人民幣存款利率的下限,允許金融機構(城鄉(xiāng)信用社除外)下浮存款利率。 |
2005年9月21日 |
計息 |
活期存款每季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付息。 |
2、個人存款(儲蓄存款)業(yè)務
種類 |
細分 |
業(yè)務內容 |
活期存款 |
1元起存,存款計息起點為元,分段計息算至厘位,利息算至分位(四舍五入)。除活期存款計算復利外,其他存款一律不計復利。除活期、定期整存整取外,其他存款種類的計、結息原則由各行自己把握:可選擇360天或365/366天的計息期,可選擇積數計息(每日余額合計數*日利率,多用于活期計息)或逐筆計息(本金*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多用于整存整取定期計息)。 | |
定期存款 |
整存整取 |
50元起存,存期有3個月、6個月、1年、2年、3年、5年。 |
零存整取 |
5元起存,存期有1年、3年、5年。 | |
整存零取 |
1000元起存,存期有1年、3年、5年;支取期有1個月、3個月或半年一次。本金可全部(不可部分)提前支取,利息期滿時結。 | |
存本取息 |
5000元起存,存期有1年、3年、5年;可以1個月或幾個月取息一次。本金可全部(不可部分)提前支取,不得提前支取利息。 | |
定活兩便儲蓄存款 |
開戶時不約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隨時可以支取,銀行根據客戶存款的實際存期按規(guī)定計息。 | |
個人通知存款 |
5萬元起存,開戶時不約定存期,預先確定品種(一天、七天通知儲蓄存款兩個品種),支取時只要提前一定時間通知銀行以約定支取日期及金額。 | |
教育儲蓄存款 |
50元起存,本金合計最高限額為2萬元,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免利息稅。針對小學四年級(含)以上學生。存期分為1、3、6年,利率分別按1、3、5年期整存整取利率。提前支取時必須全額支取。 |
注:逾期支取利息以原存款本金為計息基數;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同本金一并支取,以活期計息。
3、對公存款(單位存款)業(yè)務
種類 |
細分 |
業(yè)務內容 |
單位活期存款 |
基本存款賬戶 |
辦理日常轉帳結算和現金收付。一個客戶只能有一個此賬戶。 |
一般存款賬戶 |
辦理現金繳存,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 |
臨時存款賬戶 |
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活動、注冊驗資時開立,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 |
專用存款賬戶 |
基本建設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信托基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yè)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fā)資金、單位銀行卡備用金、住房基金、社;、收入匯繳資金和業(yè)務支出資金、組織機構經費等。 | |
單位定期存款 |
單位類客戶約定期限、整筆存入、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 | |
單位通知存款 |
不論實際存期多長,分為1天、7天通知存款兩個品種。 | |
單位協(xié)定存款 |
指單位類客戶通過與商業(yè)銀行簽訂合同的形式約定合同期限、確定結算賬戶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額度,對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上浮利率計息、對基本存款額度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
4、外幣存款業(yè)務
(1)外幣存款業(yè)務幣種: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澳大利元、加拿大元、瑞士法朗、新加坡元9種。
(2)《個人外匯管理辦法》: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按賬戶性質區(qū)分為外匯結算賬戶(用于轉賬等資金清算支付)、資本項目賬戶、外匯儲蓄賬戶。
不再區(qū)分現鈔和現匯賬戶,對個人非經營性外匯收付統(tǒng)一通過外匯儲蓄賬戶進行管理。
現匯買入價比現鈔買入價要高(現鈔管理成本高),現匯賣出價與現鈔賣出價通常合并為一個,因為銀行賣出時都是現匯,客戶可以支付一定的匯兌手續(xù)后以現鈔的形式取出。
(2)分類
種類 |
業(yè)務內容 |
外匯儲蓄存款 |
只能用于外匯存取,不能進行轉賬 |
單位外匯存款 |
單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一個單位只有一個賬戶,限額用美元核定。 |
單位資本項目外匯賬戶:包括貸款(外債及轉貸款)專戶、還貸專戶、發(fā)行外幣股票專戶、B股交易專戶等 |
二、貸款業(yè)務
1、大事記
序號 |
事件 |
1 |
2004年10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放開人民幣貸款利率的上限 |
2 |
我國銀行信貸管理實行集中授權管理、統(tǒng)一授信管理、審貸分離、分級審批、貸款管理責任制相結合。貸款流程:貸款申請、貸款調查(客戶信用評級、債項評級)、貸款審批(信用風險管理部門審查)、貸款發(fā)放(貸款合同、貸款擔保合同)、貸后管理。 |
3 |
貸款五級分類法: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后三類稱為不良貸款。 |
4 |
銀行資產保全:銀行對已出現風險或即將出現風險的資產運用或借助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實施保護性措施或前瞻性防范措施,以化解或規(guī)避資產風險,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通常是指對不良資產進行清收、盤活、管理和處置等一系列活動。 |
5 |
征信體系:中國人民銀行建設了企業(yè)征信和個人征信兩大系統(tǒng)。 |
6 |
信貸分析:銀行進行信貸分析時常采用財務分析和非財務分析,前者偏重于定量分析,后者(包括宏觀分析、行業(yè)分析、經營分析、管理層分析)主要是定性分析。 |
2、業(yè)務分類
劃分標準 |
種類 |
業(yè)務 |
細分 | |||
客戶類型 |
個人貸款 |
由銀行直接向個人發(fā)放或通過零售商間接發(fā)放 |
個人住房貸款:貸款期限30年,貸款比例80%,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下限為基準利率的85%(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采用利隨本清的還款方式,一年以上的采用按月還款方式,它包括兩種:一是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總還款期數/[(1+月利率)總還款期數—1];二是等額本金還款法: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月利率。 | |||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貸款期限5年(二手車3年),貸款比例自用車80%、商用車70%、二手車50%。 | ||||||
信用卡透支:分為個人卡透支(透支額度一般每月不超過5萬元。貸記卡在非現金交易時進行透支可享受最長60天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待遇。如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或超過信用額度用卡時不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準貸記卡不享受這兩種待遇,透支期限最長 60天。兩種卡的透支利率都是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按月計收單利)和單位卡透支(還款責任是申請單位)。 | ||||||
個人助學貸款:向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學生或其直系親屬、法定監(jiān)護人或準備接受各類教育培訓的自然人發(fā)放的貸款。分為國家助學貸款(用于支付在校高校生的學雜費和生活費。按在校生總數的20%,每人每年6000元,畢業(yè)后1至2年開始還貸、6年還清,期限不超過10年。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補貼,畢業(yè)后利息由本人承擔)和一般商業(yè)性助學貸款(對非義務教育學習的學生或直系親屬或法定監(jiān)護人發(fā)放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期限為6個月至8年不等)。 | ||||||
其他個人貸款:包括個人住房最高額抵押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等。 | ||||||
公司貸款 |
短期貸款 |
流動資金貸款:借款人向銀行申請的用于滿足生產經營過程中臨時或季節(jié)性資金需求、長期平均占用流動資金需求。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償還方式多為按月或季結算利息,到期一次還本。 | ||||
流動資金循環(huán)貸款:貸款人與借款人一次性簽訂借款合同,在合同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允許借款人多次提取貸款、逐筆歸還貸款、循環(huán)使用貸款。此種貸款實行總量控制、分次發(fā)放、逐筆歸還、良性循環(huán)的管理原則。該項貸款業(yè)務申請人的還款能力及擔保要求高于普通流動資金貸款。 | ||||||
法人賬戶透支:銀行根據借款人的申請,核定賬戶透支額度,允許其在結算賬戶存款不足以支付時,在核定的透支額度內直接透支取得信貸資金。主要滿足借人生產經營過程中臨時性資金需求。申請人需在經辦行有一定的結算業(yè)務量,還款能力及擔保要求高于普通流動資金貸款。 | ||||||
中長期貸款(還款方式見附注) |
項目貸款:用于借款人新建、擴建、改造、開發(fā)、購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貸款。分為基本建設貸款、技術改造貸款等。利率可下。ú怀^10%)、上。ú蛔飨拗疲。期限超過10年的貸款需報人行備案,銀行不得使用同業(yè)拆借資金發(fā)放該貸款。 | |||||
房地產開發(fā)貸款:分為住房開發(fā)貸款、商用房開發(fā)貸款。 | ||||||
銀團貸款(辛迪加貸款):根據幣種分為人民幣和美元銀團貸款,根據市場分為國內和國際銀團貸款。組織銀團貸款的目的是分散貸款風險、通過交流增進對行業(yè)及借款人的了解從而規(guī)避不必要的風險、集體談判強化貸款質量、提升貸款行及借款人的知名度。銀團的主要成員有牽頭行、代理行(負責協(xié)調貸款及還款支付管理,通常由牽頭行擔任)、參加行,還有安排行、副牽頭行、經理行等。 | ||||||
貿易融資貸款 |
信用證:指銀行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即開證行依照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承諾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情況下,憑規(guī)定的單據付款或承兌、授權另一家銀行付款或承兌、授權另一家銀行議付。按不同標準的分類有:進口和出口信用證、可撤銷和不可撤銷信用證(√)、跟單商業(yè)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可轉讓和不可轉讓信用證(√)、即期和遠期信用證、循環(huán)和不可循環(huán)信用證、保兌和無保兌信用證。還用預支信用證、背對背信用證、對開信用證、旅行信用證等。 | |||||
押匯 |
按進出口方融資用途分 |
出口押匯(議付):銀行憑借獲得貨運單據質押權利有追索權地對信用證項下或出口托收項下票據進行融資。 | ||||
進口押匯:銀行應進口申請人的要求,與其達成進口項下單據及貨物的所有權歸銀行所有的協(xié)議后,銀行以信托收據的方式向其釋放單據并先行對外付款的行為。包括進口信用證項下押匯(√)和進口代收項下押匯。 | ||||||
按國際結算方式分 |
信用證項下押匯 | |||||
托收項下押匯 | ||||||
保理(保付代理、托收保付):貿易中以托收、賒賬方式結算貨款時,出口方為規(guī)避收款風險而請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擔風險的做法。與傳統(tǒng)結算方式比其優(yōu)勢在于融資功能。國際保理按進出口雙方是否都要求銀行保理分為單保理和雙保理。國內保理包括應收帳款買斷和應收賬款收購及代理。 | ||||||
福費廷(forfaiting放棄),也稱包買票據或買斷票據,指銀行或包買人對國際貿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遠期承兌匯票或本票進行無追索權的貼現(即買斷)。這里的放棄包括出口商放棄了對所出售票據的一切權益、銀行(包買人)放棄對出口商所貼現款項的追索權(可能承擔票據拒付的風險)。其實質就是遠期票據貼現,屬中長期融資(融資條件嚴格) | ||||||
貸款期限 |
短期貸款 | |||||
中長期貸款 | ||||||
有無擔保 |
信用貸款 | |||||
擔保貸款 |
注:中長期貸款的還款方式可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法,也可采用按期(月、季、半年、一年)結算利息,到期一次償還本金。實踐中按季結算利息、分期償還本金(等額或不等額)的做法較為普遍。有些項目銀行會給予貸款客戶一定的寬限期,即在貸款初期(前1-2年)只需償還每期利息、不用償還本金?蛻粼诔霈F還款困難時可向銀行申請展期(一般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累計不得超過3年)。
附注:保理業(yè)務與福費廷業(yè)務的區(qū)別:1、最根本的不同在于福費廷一般只適用于信用證項下經有關銀行承兌或保付后辦理;保理則適用于非證業(yè)務。2、福費廷通常可按承兌付款金額,扣除融資利息后,全額得到融資;一般銀行在辦理保理時通常按應收帳款的80%融資。 3、在操作過程中,辦理福費廷的銀行一般應對承兌銀行進行評估,對其風險情況形成代理行額度,在承兌行有額度且額度足夠的情況下,才接受出口商辦理福費廷的申請,否則只能將尋求將該筆福費廷轉賣給其他銀行,在有些情況下,甚至會出現賣不出去的情況,導致福費廷業(yè)務無法進行;保理則需要對進口商的資信進行評估,依賴于進口保理商對進口商的評估,得出一個風險擔保額度,并對初步評估的額度及相關保理費用通過出口保理商通過出口商,如出口商認為可行正式確認后,即可開始在出貨后辦理保理如果進口保理商認為進口商資信情況不佳,對其評估的額度太低或根本不愿進行保理,則保理無法進行。 4、除非出現出口商的欺詐行為,否則福費廷項下承兌行必須到期付款,票據的買入行也不能向出口商追索,且一般認為為維護票據的無因性及可流通性特點,即使出現出口商的欺詐行為,承兌行亦應在先向買入福費廷項下票據的銀行付款,而后再另行主張自己的權利;保理項下,由于保理商受讓的債權應是無瑕疵的,即使出口商并非有意欺詐,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違約行為,甚至是由于在以往業(yè)務中存在糾紛,進口商提出索賠或其它異議,則保理業(yè)務中中止,且保理商有權要求出口商進行債權的反轉讓。 5、在出現糾紛的時候,福費廷項下承兌行亦應在先向買入福費廷項下票據的銀行付款,而后再另行主張自己的權利,單純在福費廷項下的糾紛集中在銀行與銀行間,票據業(yè)務關系較為明確;保理項下則較復雜,常因進出口雙方的貿易合作不佳而出現糾紛,進出口雙方可以自行談判、仲裁或訴訟,新在基礎上形成新的債權債務關系或確認過錯方,保理商再根據新的結果來判斷是否繼續(xù)進行保理。由于保理項下在出現進口商不付款的情況時,常要依賴于進口保理商的催討及交涉,其業(yè)務能力及投入程度有時并不理想,福費廷更安全些,但遺憾的是很多情況下貿易是以非證形式進行的。
三、其他銀行業(yè)務
1、資金業(yè)務:是銀行除貸款外最重要的資金運用渠道,用于投資交易以獲得投資回報。最主要的風險是市場風險,還有交易對手違約帶來的信用風險、銀行從業(yè)人員的操作風險。資金的投資收益包括兩部分:資本利得(買入和賣出所投資產的價格差額)和現金分配(債券利息、股票或基金的紅利),可以據此計算出持有期收益率=(賣出價格—買入價格+現金分配)/買入價格*100%。
類別 |
細分 |
業(yè)務內容 | |||
短期資金交易(銀行買賣貨幣市場金融產品的活動) |
中央銀行票據 |
中國人民銀行向銀行發(fā)行的短期債券。期限分3、6、12個月。中央銀行定向票據是人行向特定銀行發(fā)售的,該行必須認購。 | |||
短期國債 |
中央政府(通常是財政部)發(fā)行的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期限分3、6、12個月。 | ||||
回購/逆回購 |
回購:指債券或證券的賣方在賣出的同時承諾在指定時間按協(xié)議價格購回這筆債券。期限多為隔夜或幾天。 | ||||
同業(yè)拆借 |
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之間進行短期的資金借貸,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市場進行,其利率隨資金供求的變化而變化,常作為貨幣市場的基準利率。在國際貨幣市場上最著名的是倫敦銀行同業(yè)拆放利率(LIBOR),我國正在推行的人民幣貨幣市場基準利率指標體系為上海銀行間同業(yè)拆放利率(Shibor,2007年1月4日正式運行,是單利、無擔保、批發(fā)性利率,其品種有隔夜、一周、兩周、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年)。 | ||||
短期融資券 |
簡稱短融,是在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發(fā)行并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發(fā)行主體包括證券公司等在內的企業(yè),發(fā)行對象為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者(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財務公司)。非金融企業(yè)短期融資券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65天,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期限最長不超過91天。銀行可承銷或購買。 | ||||
貨幣市場基金 |
由基金管理公司發(fā)行的在貨幣市場上進行短期有價證券投資的基金。主要投資對象為銀行存款、短期債券、債券回購、央行票據。 | ||||
債券業(yè)務 |
國債 |
中央政府(財政部)發(fā)行的債券。按期限分為短、中、長期國債,按形式分為記賬式、憑證式、電子式(2006年推出)國債。是銀行最主要的中長期投資品種。免繳利息稅。 | |||
公司債 |
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行的債券,監(jiān)管機構為證監(jiān)會。投資者大多為機構。 | ||||
企業(yè)債 |
特指我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上市公司企業(yè)發(fā)行的債券,監(jiān)管機構為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 ||||
金融債 |
我國的政策性銀行、商業(yè)銀行、企業(yè)集團財務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發(fā)行的債券(在銀行間市場發(fā)行),發(fā)行前需獲得人行的行政許可,但申請行政許可前需先獲得其監(jiān)管機構的同意。 | ||||
背景知識 |
商業(yè)銀行次級債券(2004年6月24日)是商業(yè)銀行發(fā)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于商業(yè)銀行其他負債之后,先于商業(yè)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次級債務可計入銀行附屬資本。(見附注) | ||||
外匯業(yè)務 |
即期外匯交易 |
在第二個營業(yè)日或成交當日辦理實際貨幣交割的外匯交易。外匯標價法包括直接標價法(購一定單位外國貨幣應付出多少單位本國貨幣,如中國等大多數國家)和間接標價法(賣一定單位本國貨幣應收若干單位外國貨幣,如英鎊、新加坡元、澳大利亞元) | |||
遠期外匯交易 |
又稱期匯交易,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既可按固定交割日交割,也可由交易的某一方選擇在一定期限內的任何一天交割(擇期交易)。 | ||||
金融衍生品業(yè)務(主要目的是風險管理、投機或炒作) |
按產品類型分類 |
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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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 |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雙方訂立的、約定在未來某日期(交割日)按成效時約定的價格(交割價格)交割一定數量的某種商品(標的資產)的標準化協(xié)議。期貨交易是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進行的期貨合約的交易,分為商品期貨合約(標的商品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和金融期貨合約(分為利率期貨、股權類期貨和外匯期貨)。 | ||||
互換 |
利率互換(利率掉期) |
是交易雙方在一定時期內交換以相同的本金數量為基數的不同利率的利息,如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互換。 | |||
貨幣互換 |
持有不同貨幣的交易雙方兌換各自持有的一定金額的貨幣,并約定在未來某日進行一筆反向交易。包括本金的初始交換、利息分期支付并按交換本金數量和初始交易日匯率計算、本金在到期日按相同的匯率再交換。 | ||||
期權(選擇權) |
期權的買方有權在預先規(guī)定的未來時間(行權時間)以預先規(guī)定的價格(行權價)從另一方買入或向另一方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標的資產),為了取得這一權利,買方需預先支付一定的期權費,賣方應得到一筆期權費。買入金融資產權利的期權叫看漲期權,賣出金融資產權利的期權叫看跌期權。2006年9月8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正式掛牌,該交易所目前正在推出以滬深300股票指數為標的資產的股票指數期貨(即股指期貨)。 | ||||
按基礎資產分類 |
利率衍生品 | ||||
匯率衍生品 | |||||
信用衍生品 |
注:次級債務是指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除非銀行倒閉或清算,不用于彌補銀行日常經營損失,且該項債務的索償權排在存款和其他負債之后的商業(yè)銀行長期債務。次級債務計入資本的條件是:不得由銀行或第三方提供擔保,并且不得超過商業(yè)銀行核心資本的50%。商業(yè)銀行應在次級定期債務到期前的5年內,按以下比例折算計入資產負債表中的“次級定期債務”項下:剩余期限在4年(含4年)以上的,以100%計;剩余期限在3-4年的,以80%計;剩余期限在2-3年的,以60%計;剩余期限在1-2年的,以40%計;剩余期限在1年以內的,以20%計。 次級債務發(fā)行的程序是,商業(yè)銀行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發(fā)行次級定期債務作為附屬資本。商業(yè)銀行發(fā)行次級定期債務,須向銀監(jiān)會提出申請,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招募說明書、協(xié)議文本等規(guī)定的資料。募集方式為由銀行向目標債權人定向募集。 2003年12月,中國銀監(jiān)會發(fā)出《關于將次級定期債務計入附屬資本的通知》,決定增補我國商業(yè)銀行的資本構成,將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次級定期債務,計入銀行附屬資本。這使各商業(yè)銀行有望通過發(fā)行次級定期債務拓寬資本籌措渠道,增加資本實力,有助于緩解我國商業(yè)銀行資本先天不足、資本補充渠道單一的狀況。 次級債相對于上市銀行前期喜歡發(fā)的可轉債來說,后者屬于股權融資,而前者屬于債權融資。次級債到期不會轉成股票,也就是說不是通過證券市場來融資,而是向機構投資者定向募集資金,從而補充銀行的資本金。對于銀行來說,發(fā)行可轉債沒什么風險可言,到期后轉成股票,不用還本,還會增加每股凈資產;而次級債到期有還本付息的壓力,凈資產也不會增加,因此銀行通過次級債融資就必須要考慮還本付息的壓力,從而增強自身的盈利能力。相反,對于投資人來說,購買可轉債的風險當然要比次級債大得多,次級債主要是針對機構投資者,對二級市場投資者的影響并不大。
2、票據業(yè)務:指以商業(yè)匯票為媒介進行的票據發(fā)行(包括票據簽發(fā)、承兌等票據一級市場業(yè)務)、票據交易(包括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等票據二級市場業(yè)務)及其延伸業(yè)務(票據延伸業(yè)務包括票據咨詢、鑒證、保管等票據市場派生業(yè)務)。是商行滿足企業(yè)短期融資需求和自身實施流動性管理、創(chuàng)造效益工具。
類別 |
包括 |
業(yè)務內容 |
票據發(fā)行 |
票據簽發(f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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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承兌 |
指商業(yè)銀行根據在本行開戶客戶提出的承兌申請,對客戶的資信情況、交易背景情況、擔保情況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承兌的過程。一般歸類于信貸業(yè)務,因為通過商業(yè)銀行的承兌,商業(yè)信用就轉化為銀行信用,所以通常由商業(yè)銀行的信貸部門負責。銀行承兌匯票是由收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fā),并由承兌申請人向開戶銀行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票據。 | |
票據交易 |
貼現 |
屬于票據融資業(yè)務。指商業(yè)匯票的合法持票人在商業(yè)匯票到期以前為獲得票款,由持票人或第三人向金融機構貼付一定的利息后,以背書方式所進行的票據轉讓。 |
轉貼現 |
屬于票據融資業(yè)務。指金融機構將其尚未到期的商業(yè)匯票轉讓給金融同業(yè)而取得資金的行為,是金融機構之間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2003年6月,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開通了中國票據網。 | |
再貼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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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延伸 |
票據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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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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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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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是由銀行擔任承兌人的一種可流通票據,是銀行在商業(yè)匯票上簽章承諾付款的遠期匯票,是由銀行承擔付款責任的短期債務憑證,銀行承兌匯票多產生于國際貿易,一般由進口商國內銀行開出的信用證預先授權。銀行承兌的作用在于為匯票成為流通性票據提供信用保證。匯票是列明付款人和收款人的雙名票據,經銀行作為第三者承兌后則成為三名票據。承兌銀行成為主債務人,而付款人則成為第二債務人。實際上,銀行承兌匯票相當于對銀行開列的遠期支票。承兌是指承兌人在匯票到期日無條件的向收款人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付款人在匯票上注明承兌字樣并簽字后,就確認了對匯票的付款責任,并成為承兌人。 承兌人對承兌申請人給與承兌,即是給了申請人一個遠期信貸承諾,并向任一正當持票人保證,如果在匯票到期時申請人的存款賬戶余額達不到匯票的金額, 承兌人負有無條件支付的責任,銀行承兌匯票從開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購貨人因資金短缺或資金管理需要,可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經開戶銀行同意并由其承諾當購貨人存款資金不足時,由其墊付一定的款項給銷貨人。購、銷雙方事先必須約定好付款日期,并在銀行承兌匯票上填明匯票到期日,由銷貨人持匯票于匯票到期日向其開戶銀行收取貨款?蛻暨m用范圍: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有真實的商品或勞務交易的款項結算可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特點:無金額起點限制、銀行是主債務人、客戶必須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付款期限最長達6個月、收款人在匯票到期日前可以持票向銀行申請支用票款、在匯票有效期內可以轉讓;對于購貨方而言,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無須付現,即完成了貨款的支付,等于從銀行處獲得了一筆成本較低的資金,這也就是銀行承兌匯票的融資功能,對銷貨方而言,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前,也可通過向銀行申請貼現的方式,獲得資金;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通過背書轉讓給其他債權人、只用于單位與單位之間、同城與異地均可使用。相關服務:承兌(商業(yè)交易中的收、付款雙方協(xié)議在一定時期內支付貨款時,付款方憑協(xié)議書,可向其開戶行申請銀行承兌匯票。開戶銀行同意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承兌手續(xù),并收取一定的手續(xù)費)、貼現(由于銀行承兌匯票的信用等級較高,一般商業(yè)銀行均提供的貼現業(yè)務,主要貼現對象就是指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提前收取票款。銀行在扣除一定的貼息后,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資金。)、質押(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質押貸款,但質押貸款的期限多是短期,一般期限不得長于銀行承兌匯票的到期日)、委托收款(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持票人可持匯票委托其開戶銀行通過委托收款結算方式向付款人收取票項)、付款(承兌銀行到期無條件將票款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并向承兌申請人收取票款)、掛失(持票人遺失銀行承兌匯票的,可向承兌銀行申請掛失)。持票人可以在匯票到期時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未到期時向銀行尤其是承兌銀行要求貼現取得現款。銀行貼進票據后,可以申請中央銀行再貼現,或向其它銀行轉貼現,更一般的做法是直接賣給證券交易商,再由其轉賣給其它各類投資者。銀行承兌匯票的最重要投資者是外國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期限: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自票據到期日起最長不超過10日;銀行承兌匯票的權利時效為自到期日起二年;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內隨時向匯票承兌行提示付款。超過付款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但在票據權利時效內,持票人可持有關證明文件向承兌行請求付款;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不獲付款的,持票人自被拒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內可向前一債務人行使追索權;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日和到期日之間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價格:申請人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應向承兌銀行交納承兌金額0.5‰的承兌手續(xù)費。客戶流程:提出申請(客戶因資金短缺且在約定時間內需支付商品交易款項時,向開戶銀行提出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申請)、銀行承兌(銀行受理同意承兌后,與客戶簽訂承兌協(xié)議,向客戶出售銀行承兌匯票)、出票(客戶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并加蓋預留銀行印章)、交納手續(xù)費(客戶應向承兌銀行交納承兌金額0.5‰的手續(xù)費)、領取匯票(客戶將匯票交開戶銀行由其加蓋印章后,領取已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匯票流通使用(客戶持銀行承兌匯票與收款人辦理款項結算,交付匯票給收款人;收款人可根據交易的需要,將銀行承兌匯票轉讓給其他債權人;收款人可根據需要,持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質押或貼現,以獲得資金)、請求付款(在付款期內,收款人持銀行承兌匯票向開戶銀行辦理委托收款,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超過付款期的,收款人開戶行不再受理銀行承兌匯票的委托收款,但收款人可持有關證明文件直接向承兌銀行提示付款。)
3、支付結算業(yè)務:是指銀行為單位客戶和個人客戶采用票據、匯款、托收、信用證、信用卡等結算方式進行貨幣支付及資金清算提供的服務。它是銀行的中間業(yè)務,主要收入來源是手續(xù)費收入。(中間業(yè)務也叫收費業(yè)務,是指不構成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的非利息收入的業(yè)務,銀行在其間扮演的是中介或代理的角色,通常提供有償服務。中間業(yè)務發(fā)展的基礎是中間業(yè)務創(chuàng)新。)
結算方式 |
定義 |
分類 | |||
匯票 |
出票人簽發(fā)、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
銀行匯票:由出票銀行簽發(fā)。 | |||
商業(yè)匯票:出票人一般是企業(yè)。又分為商業(yè)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 | |||||
本票 |
由銀行簽發(fā)、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提示付款期限為兩個月。 |
定額銀行本票 | |||
不定額銀行本票 | |||||
支票 |
出票人簽發(fā)、委托出票人支票賬戶所在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
現金支票 | |||
轉賬支票 | |||||
背景知識:旅行支票(銀行等機構為方便國際旅行者在旅行期間安全攜帶和支付費用而簽發(fā)的一種固定面額票據?蓛稉Q現金、直接付賬,購買初簽、使用復簽,可掛失等) | |||||
匯款 |
銀行接受客戶委托,通過銀行間的資金劃撥、清算、通匯網絡,將款項匯往收款方的一種結算方式。 |
電匯:采用加押電傳或SWIFT形式指示匯入行付款給指定收款人。交款迅速、安全可靠、費用高。 | |||
票匯:匯出行開立以其國外分行或代理行為付款行的匯票,交由匯款人自行寄送或親自攜帶出國,憑票取款。 | |||||
信匯:匯出行將信匯委托書通過郵局或快遞傳遞給匯入行,授權匯入行付款給收款人。(目前基本不再使用) | |||||
信用證 |
見貿易融資貸款部分 |
是一種有條件的銀行支付承諾,是一項獨立于貿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種契約。信用證業(yè)務處理的是單據而不是貨物。 | |||
托收 |
委托人(收款人)向其賬戶所在銀行(托收行)提交憑以收取款項的金融票據或/和商業(yè)單據,要求托收行通過其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托收屬于商業(yè)信用,托收行與代收銀行對托收的款項能否收到不承擔責任。 |
光票托收:僅附金融單據,用于非貿易結算或貿易從屬費用的收款。 | |||
跟單托收:附有金融單據和發(fā)票等商業(yè)單據。用于進出口貿易款項的收付,沒有銀行信用介入。 | |||||
出口托收:我國只限于滯銷商品和新、小商品及要進入競爭激烈市場的商品。 | |||||
進口代收:購買舊船的貿易通常使用跟單進口代收。 |
注:票據和結算憑證填寫的規(guī)定——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必須做到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漏、不潦草、防止涂改。①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壹、貳或貳、叁、肆、伍、陸或陸、柒、捌、玖、拾、佰、仟、萬或萬、億或億、元或圓或圓、角、分、零、整或正), 金額到“元”為止的應在“元”之后寫“整或正”字,到“角”為止的可以不寫“整或正”字,到“分”為止的“分”之后不寫“整或正”字。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數字應緊接著“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欄內不得預印固定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字樣。②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月為壹、貳和壹拾的及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
4、銀行卡業(yè)務:銀行卡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功能。
分類標準 |
銀行卡種類 |
細分 |
業(yè)務內容 |
清償方式 |
信用卡 |
準貸記卡 |
持卡人須先按發(fā)卡銀行的要求交存一定金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發(fā)卡銀行規(guī)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 |
貸記卡 |
發(fā)卡行給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額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后還款。 | ||
信用卡信貸的特點:一是循環(huán)信用額度(25-26天的信用周期,信用額度最高5萬元),二是具有無抵押無擔保貸款性質,三是有最低還款額要求(應還金額的10%),四是通常是短期、小額、無指定用途的信用。信用卡透支分為個人卡透支(每月不超過5萬元<含等值外幣>,貸記卡持卡人的非現金交易透支可享受最長60天的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但如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或超過發(fā)卡行批準的信用額度用卡則不再享受免息還款期。準貸記卡透支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透支期限最長60天。兩種卡的透支利率都是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按月計收單利)和單位卡透支兩種。 | |||
借記卡 |
與儲戶的儲蓄存款賬戶相聯結,不具備透支功能。分為轉賬卡(含儲蓄卡)、專用卡、儲值卡(預付錢包式借記卡) | ||
結算幣種 |
人民幣卡、外幣卡(境內外幣卡、境外銀行卡)、雙(多)幣卡 | ||
發(fā)行對象 |
單位卡(商務卡)、個人卡 | ||
信息載體 |
磁性卡、智能卡(IC卡) | ||
信譽等級 |
金卡、普通卡等 | ||
流通范圍 |
國際卡、地區(qū)卡 | ||
持卡人地位和責任 |
主卡、附屬卡 |
5、代理業(yè)務
分類 |
概念 |
細分 |
代收代付業(yè)務 |
商業(yè)銀行利用自身的結算便利,接受客戶委托代為辦理指定款項收付事宜。 |
委托收款:代理公用事業(yè)收費、代理行政事業(yè)性和財政性收費、代扣住房按揭消費貸款等。 |
托收承付:代發(fā)工資 | ||
代理銀行業(yè)務 |
代理政策性銀行業(yè)務:商業(yè)銀行受政策性銀行委托,對其自主發(fā)放的貸款代理結算,并對其賬戶資金進行監(jiān)管。目前主要代理中國進出口銀行和國家開發(fā)銀行業(yè)務。主要提供代理資金結算業(yè)務和代理專項資金管理業(yè)務。 | |
代理中央銀行業(yè)務:根據政策、法規(guī)應由中央銀行承擔,但由于機構設置、專業(yè)優(yōu)勢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銀行指定或委托商業(yè)銀行承擔的業(yè)務。包括代理財政性存款、代理國庫、代理金銀等業(yè)務。 | ||
代理商業(yè)銀行業(yè)務:商業(yè)銀行之間相互代理的業(yè)務。包括代理結算業(yè)務(最主要業(yè)務,包括代理銀行匯票業(yè)務和匯兌<最具典型,分為代理簽發(fā)銀行匯票和代理兌付銀行匯票業(yè)務>、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業(yè)務等)、代理外幣清算業(yè)務、代理外幣現鈔業(yè)務等。 | ||
代理證券業(yè)務 |
指商業(yè)銀行利用其電子匯兌秕、營業(yè)機構及人力資源為證券公司總部及下屬營業(yè)部代理證券的清算、匯劃等結算業(yè)務。 |
一級清算業(yè)務:各證券總部以法人為單位與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之間發(fā)生的資金往來業(yè)務。 |
二級清算業(yè)務:法人證券公司與下屬證券營業(yè)部之間的證券資金匯劃業(yè)務。 | ||
代理保險業(yè)務 |
指代理機構接受保險公司的委托,代其辦理保險業(yè)務的經營活動。 |
代理人壽保險業(yè)務 |
代理財產保險業(yè)務 | ||
代理收取保費及支付保險金業(yè)務 | ||
代理保險公司資金結算業(yè)務 | ||
其他代理業(yè)務 |
委托貸款業(yè)務: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fā)放、監(jiān)督使用并協(xié)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續(xù)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 |
代銷開放式基金:指銀行利用其網點柜臺或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銷售渠道代理銷售開放式基金產品(基金發(fā)行規(guī)模可以隨著投資人申請購買和要求贖回而隨時變動,其銷售渠道包括基金公司直銷、銀行及證券公司等機構代銷、專業(yè)銷售經紀公司代銷)。銀行向基金公司收取基金代銷費用。 | ||
代理國債買賣:銀行客戶(除金融機構外)可以通過銀行營業(yè)網點購買、兌付、查詢憑證式國債、儲蓄國債(電子式)以及柜臺記賬式國債。 |
6、托管業(yè)務
分類 |
概念 |
細分 |
基金托管業(yè)務 |
指有托管資格的銀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或其他客戶的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基金的資產,并辦理有關清算、資產估值、會計核算、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投資運作等業(yè)務;鸸景椿鹜泄軆糁档囊欢ū壤蜚y行支付基金托管費。 |
證券投資基金 |
開放式基金 | ||
其他基金托管業(yè)務:指除開放式和封閉式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基金托管業(yè)務,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托管、證券公司受托投資托管、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證券投資托管、企業(yè)年金托管等。 | ||
代保管業(yè)務 |
銀行利用自身安全設施齊全等有利條件設置保險箱庫,為客戶代理保管各種貴重物品和單證并收取手續(xù)費的業(yè)務。 |
出租保管箱業(yè)務(主要產品) |
露封保管業(yè)務:注明保管期限和物品的名稱、、種類、數量、金額等。 | ||
密封保管業(yè)務:同上,并先密封再交銀行。 |
附注: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的區(qū)別 :
項目 |
開放式基金 |
封閉式基金 | |
定義 |
基金單位的總數不固定,可根據發(fā)展要求追加發(fā)行,而投資者也可以贖回,贖回價格等于現期凈資產價值扣除手續(xù)費。由于投資者可以自由地加入或退出這種開放式投資基金,而且對投資者人數也沒有限制,所以又將這類基金稱為共同基金。大多數的投資基金都屬于開放式的。 |
發(fā)行總額有限制,一旦完成發(fā)行計劃,就不再追加發(fā)行。投資者也不可以進行贖回,但基金單位可以在證券交易所或者柜臺市場公開轉讓,其轉讓價格由市場供求決定。 | |
基金規(guī)模的可變性 |
基金單位是可贖回的,而且投資者可隨時申購基金單位,所以基金的規(guī)模不固定; |
規(guī)模是固定不變的。 | |
基金單位的交易價格 |
基金單位的買賣價格是以基金單位對應的資產凈值為基礎,不會出現折價現象。 |
基金單位價格更多會受到市場供求關系影響,價格波動較大。 | |
基金單位的買賣途徑 |
投資者可隨時直接向基金管理公司購買或贖回基金,手續(xù)費較低。 |
基金的買賣類似于股票交易,可在證券市場買賣,需要繳手續(xù)費和證券交易稅。一般而言,費用高于開放式基金。 | |
投資策略 |
必須保留一部分基金,以便應付投資者隨時贖回,進行長期投資會受到一定限制。 |
基金不可贖回,無須提取準備金,能夠充分運用資金,進行長期投資,取得長期經營績效。 | |
所要求的市場條件 |
靈活性較大,資金規(guī)模伸縮比較容易,適用于開放程度較高、規(guī)模較大金融市場。 |
適用于金融制度尚不完善、開放程度較低且規(guī)模較小金融市場。 |
7、擔保業(yè)務
分類 |
概念 |
種類 | |||
銀行保函業(yè)務 |
銀行應申請人要求,向受益人作出的書面付款保證承諾,銀行將憑受益人提交的與保函條款相符的書面索賠履行擔保支付或賠償責任。 |
融資類 |
借款保函 |
擔保借款人(申請人)向貸款人(受益人)按貸款合同的規(guī)定償還貸款本息。 | |
授信額度保函 |
擔保申請授信額度和在授信額度項下的償還義務的履行。一般是母公司為海外子公司申請。 | ||||
有價證券保付保函 |
為企業(yè)債券本息的償還或可轉債提供擔保 | ||||
融資租賃保函 |
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租金支付擔保 | ||||
延期付款保函 |
延期支付貨款及其利息提供擔保 | ||||
非融資類 |
投標保函 |
多用于公開招標工程承包和物資采購合同項下根據標書要求擔保 | |||
預付款保函 |
申請人一旦在基礎交易項下違約,銀行承擔向受益人返還預付款保證責任 | ||||
履約保函 |
為保函申請人誠信、履約保證。 | ||||
關稅保函 |
為進出口物品繳納關稅擔保。 | ||||
即期付款保函 |
保證申請人因購買商品、技術、專利或勞動合同項下的付款責任而出具的類同信用證性質的保函 | ||||
經營租賃保函 |
經營租賃合同項下支付租金擔保 | ||||
備用信用證業(yè)務 |
開證行應借款人要求,以放款人為信用證的受益人而開具的特殊信用證,以保證在借款人不能及時履行義務或破產時由開證行向受益人支付本利。是在法律限制開立保函情況下出現的保函業(yè)務的替代品,實質也是銀行對借款人的一種擔保行為。與其他信用證相比,開證行是第二付款人而非第一付款人 |
可撤銷的備用信用證:指附有申請人財務狀況,出現某種變化時可撤銷或修改條款的信用證。如果無申請人指示,開證行不會隨意撤銷信用證。 | |||
不可撤銷的備用信用證:開證行不可以單方面撤銷或修改信用證。對受益人更有可靠的收款保證。 |
附注:保函是一種特殊的擔保方式,在商業(yè)往來中,將貿易雙方的商業(yè)信譽轉化為銀行信譽。銀行在出具保函時應該注意降低自身風險。銀行保函的概念及主要的法律關系: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委托人的申請而開立的有擔保性質的書面承諾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與受益人簽訂的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或履行約定義務時,由銀行履行擔保責任。它有以下兩個特點:1. 保函依據商務合同開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yè)務。2.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于為合同雙方接受。 銀行保函業(yè)務中主要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1、委托人與受益人之間基于彼此簽訂的合同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權利義務關系。此合同是它們之間權利和義務的依據,相對于保函協(xié)議書和保函而言是主合同,他是其他兩個合同產生和存在的前提。如果此合同的內容不全面,會給銀行的擔保義務帶來風險。因而銀行在接受擔保申請時,應要求委托人提供他與受益人之間簽訂的合同。2、委托人與銀行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基于雙方簽訂的《保函委托書》而產生的委托擔保關系。《保函委托書》中應對擔保債務的內容、數額、擔保種類、保證金的交存、手續(xù)費的收取、銀行開立保函的條件、時間、擔保期間、雙方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解除等內容予以詳細約定,以明確委托人與銀行的權利義務!侗:袝肥倾y行向委托人收取手續(xù)費及履行保證責任后向其追償的憑證。因此,銀行在接到委托人的擔保申請后,要對委托人的資信、債務及擔保的內容和經營風險進行認真的評估審查,以最大限度降低自身風險。3、擔保銀行和受益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基于保函而產生的保證關系。保函是一種單務合同,受益人可以以此享有要求銀行償付債務的權利。在大多數情況下,保函一經開立,銀行就要直接承擔保證責任。保函按索償條件分:
(一)見索即付保函(Demand Guarantees) :見索即付保函是指對由銀行出具的,書面形式表示在受益人交來符合保函條款的索賠書或保函中規(guī)定的其它條件時,承擔無條件的付款責任。見索即付保函的擔保人承擔的是第一性的、直接的付款責任。所以,這種保函又稱無條件保函(Unconditional L/G)。1、見索即付保函的歷史及特征:見索即付保函是二戰(zhàn)后為適應當代國際貿易發(fā)展的需要,由銀行和商業(yè)實踐的發(fā)展而逐步確立起來的,并成為國際擔保的主流和趨勢,原因主要在于:第一,從屬性保函發(fā)生索賠時,擔保銀行需調查基礎合同履行的真實情況,這是其人員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所不能及的,而且會因此被卷入到合同糾紛甚至訴訟中。銀行為自身利益和信譽考慮,絕不愿意卷入到復雜的合同糾紛中,使銀行的利益和信譽受到損壞,而趨向于使用見索即付保函。第二,見索即付保函可使受益人的權益更有保障和更易于實現,可以避免保函委托人提出各種原因如不可抗力、合同履行不能等來對抗索賠請求,可確保其權益不至因合同糾紛而受到損害。2、見索即付保函的特征:(1)具有獨立性。雖然擔保人是依照基礎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申請,向基礎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作出見索即付的承諾,但一旦見索即付保函生效,擔保人與受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完全以保函中所記載的內容為準,而不再受基礎合同的影響。只要受益人按照保函的要求提交了索賠文件,擔保人必須付款。擔保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也不能以基礎合同的債務人的抗辯理由來對抗受益人。即使基礎合同的債務人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或者基礎合同已經因其它原因中止,擔保人的責任也不能隨之解除。只有在保函本身的有效期過后,擔保人才能解除擔保責任。(2)具有無條件性。受益人只要提交了與保函中的約定相符合的索賠文件,擔保人即應付款。擔保人并不審查基礎合同的履行情況,擔保人的付款義務的成立也不以委托人在基礎合同履行中違約為前提。3、見索即付保函中銀行的責任。(1)銀行僅負有對保函規(guī)定的單證在表面上進行謹慎審查的義務。根據國際商會1992年公布的《見索即付保函統(tǒng)一規(guī)則》和聯合國1995年簽訂的《聯合國獨立性保函與備用信用證公約》規(guī)定,保證人雖不對受益人所提交的單證的正確性承擔責任,但保證人首先應盡合理的謹慎,對單證在表面上是否適當進行審查,如單證是否齊全,只要所提交的單證經合理謹慎、審查符合保函規(guī)定的表面要求,保證人就應付款,即便單證的內容是虛假的,形式是偽造的,保證人也不承擔過錯責任,即被保證人不得以此作為向保證人補償的抗辯理由。(2)銀行對受益人的賠償請求負有通知義務。在受益人正式提出索賠時,保證人應立即通知委托人,并將受益人所提交的單證悉數傳遞給委托人,以便委托人根據基礎合同的具體履行情況對受益人的索償提出抗辯。如果保證人怠于通知并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保證人應自行承擔這部分損失,無權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此外,除非保證人能十分確定地證明受益人的索償具有欺詐性,即受益人明知委托人沒有違約而惡意提出索償,否則保證人對受益人索償的任何拖延都構成對見索即付銀行保函的違約。4、見索即付保函中銀行的追償權問題。(1)根據委托書和反擔保形成的追償權。首先,委托人向擔保行出具的委托書中應明確記載二項重要內容:一是委托擔保行出具見索即付銀行保函,二是承諾一旦擔保人依據保函承擔付款責任,委托人應無條件立即予以補償。其次,擔保行還可以要求委托人以其財產或由第三人提供反擔保。根據委托書和反擔保函,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即可對委托人行使追償權。若以財產為反擔保物,則可以從該擔保物的變賣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若由第三人提供保證,則可向反擔保人追償。(2)根據代位求償權而形成的追償權。代位求償權是保證人根據保函的規(guī)定履行保證義務后而取得的受益人依基礎合同對委托人所擁有的一切權力。代位求償權除基礎合同權利外,還包括受益人所擁有的各種擔保物權或對同意為被擔保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其他人的追償權,如在委托人的財產上設立的擔保物權和由第三人以保證或其它擔保方式提供的各種擔保權益。5、見索即付保函主要適用于國際融資、國際商務的擔保等業(yè)務,其法律特征為在見索即付保函下,付款責任順序通常在保函中事先規(guī)定,一般開立見索即付保函的銀行承擔第一付款人責任,并享有對抵押物代位求償權。(二)有條件保函(Conditional L/G):有條件保函是指保證人向受益人付款是有條件的,只有在符合保函規(guī)定的條件下,保證人才予付款?梢娪袟l件保函的擔保人承擔的是第二性、附屬的付款責任。又稱從屬性保函。銀行在開立見索即付保函時應注意的問題:國際擔保業(yè)務中銀行使用的絕大多數為見索即付保函,見索即付保函一經開立,銀行將成為第一付款人,承擔很大的風險。因此,為降低風險,銀行在開立見索即付保函時應注意以下問題。(1)保函應將賠付條件具體化,應有具體擔保金額、受益人、委托人、保函有效期限等。(2)銀行應要求委托人提供相應的反擔;蛱峁┮欢〝盗康谋WC金,銀行在保證金的額度內出具保函。(3)銀行向境外受益人出具保函,屬對外擔保,還必須注意諸如報經外匯管理局批準等對外擔保的法律規(guī)定。(4)銀行開立保函,還應該對基礎合同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核,以防詐騙。國內的銀行做國內業(yè)務時大多采用的是從屬性保函。從屬性保函是擔保人在保函中對受益人的索賠及對該索賠的受理設置了若干條件的限制,保留有一定的抗辯權利,只有在一定的條件得到滿足之后,擔保銀行才予以受理、付款。因此,在從屬性保函中,除需要注意以上四點外,怎樣在索賠條款中設立條件更成為保函內容的重點。在實際操作中,有條件的索賠條款一般分為以下幾種:一、在保函中約定,受益人提出索賠請求時,由委托人提供證據證明自己已履行基礎合同義務,或受益人沒有履行基礎合同義務。在這種情況下,由委托人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委托人不能證明,則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推定受益人的索賠成立,銀行承擔擔保責任。二、在保函中約定,受益人提出索賠請求時,同時提出證據證明自己已經履行了基礎合同義務,或能夠證明委托人沒有履行基礎合同義務。在這種情況下,受益人負有舉證責任。如果受益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則銀行不予受理,由受益人承擔不利責任。受益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可以是 發(fā)運貨物的提單副本、第三家檢驗機構的商檢證明或檢驗報告、合同雙方之間的往來函電、項目監(jiān)理工程師出具的證明或簽字認可的其他書面文件等。三、在保函中約定,受益人提出的索賠請求,必須經委托人同意或確認,銀行才能受理。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作為金融中介的作用大為減少,保函的銀行信譽轉化為普通的商業(yè)信譽,對受益人的保護不利,因此,在實際應用中不被受益人所接受。四、在保函中約定,受益人的索賠請求,必須經過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的裁判文書確定,擔保銀行僅憑仲裁機構的裁決或法院的判決來實施付款或免于付款責任。擔保銀行于簽發(fā)保函時往往無法知道申請人在保函所涉及的法律訴訟案件中究竟應承擔多大的實際賠償責任,甚至還不能肯定委托人是否必須作出這樣的支付,因此,保函項下是否發(fā)生賠付,以及實際上應賠付多大的金額等,都要根據法院的有關判決來確定,而絕不能僅僅依據受益人的單方索賠予以支付。以上這四種類型的索賠條款,是目前我國金融機構在辦理從屬性保函業(yè)務時經常采用,或希望采用的表述,它有利于防范受益人的無理索賠。所以,對避免使銀行卷入商業(yè)糾紛,維護擔保銀行本身的對外形象和聲譽也大有益處。
8、承諾業(yè)務——商業(yè)銀行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yè)務。主要包括貸款承諾(分類如下)等。
分類 |
業(yè)務內容 |
項目貸款承諾 |
為客戶報批項目可靠性研究報告時,向國家有關部門表明銀行同意貸款支持項目建設的文件。 |
開立信貸證明 |
應投標人和招票人或項目業(yè)主的要求,在項目投標人資格預審階段開出的用以證明投標人在中標后可在承諾行獲得針對該項目的一定額度信貸支持的授信文件。分為有條件和無條件的信貸證明兩類。 |
客戶授信額度 |
銀行確定的在一定期限內對某客戶提供短期授信支持的量化控制指標,銀行一般要與客戶簽訂授信協(xié)議,有效期限按協(xié)議規(guī)定(通常為一年),適用于規(guī)定期限內的各類授信業(yè)務,主要用于解決客戶短期流動資金需要。按授信形式不同分為貸款額度、開證額度、開立保函額度、開立銀行承兌匯票額度、承兌匯票貼現額度、進口保理額度、出口保理額度、進口押匯額度、出口押匯額度等。授信額度項下發(fā)生具體授信業(yè)務時,商業(yè)銀行還要按照實際發(fā)生業(yè)務的不同品種進行具體審查,辦理相關手續(xù)。由于從授信額度轉化為實際授信業(yè)務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因而可被視為商業(yè)銀行對客戶的一種授信承諾。 |
票據發(fā)行便利 |
是一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中期周轉性票據發(fā)行融資的承諾。根據事先與銀行簽訂的一系列協(xié)議,借款人可在一段時間內以自己的名義周轉性發(fā)行短期票據,從而以短期融資的方式取得中長期的融資效果。承諾包銷的銀行依照協(xié)議負責承購借款人未能按期售出的全部票據或承擔提供備用信貸的責任。 |
9、咨詢顧問業(yè)務
種類 |
業(yè)務內容 |
企業(yè)信息咨詢業(yè)務 |
包括項目評估、企業(yè)信用等級評估、驗證企業(yè)注冊資金、資金證明、企業(yè)管理咨詢等 |
資產管理顧問業(yè)務 |
包括投資組合建議、投資分析、稅務服務、信息提供、風險控制等 |
財務顧問業(yè)務 |
包括大型建設項目的財務顧問業(yè)務(商業(yè)銀行為大型建設項目的融資結構、融資安排提出專業(yè)性方案)和企業(yè)并購顧問業(yè)務(銀行為企業(yè)的兼并和收購雙方提供財務顧問業(yè)務,銀行參與企業(yè)兼并與收購的全過程,并作為企業(yè)持續(xù)發(fā)展的顧問,參與公司結構調整、資本充實、破產和陷入困境企業(yè)的重組等策劃和操作過程。目前,我國商業(yè)銀行提供:投資咨詢與企業(yè)診斷、資本市場運作、結構性項目融資、非常規(guī)性融資方案設計、專家理財等服務。 |
10、理財業(yè)務——商業(yè)銀行將客戶關系管理、資金管理和投資組合管理等業(yè)務融合在一起,向公司、個人客戶提供綜合性的定制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涉及信托、基金、證券、保險等領域,需要運用境內外資金資本市場工具,是商業(yè)銀行吸引高端客戶和增加非利息收入的利潤增長點。
分類 |
概念 |
業(yè)務細分 | |||
公司理財業(yè)務 |
商業(yè)銀行在傳統(tǒng)的資產業(yè)務和負債業(yè)務的基礎上,利用技術、信息、服務網絡、資金、信用等方面的優(yōu)勢,為機構客戶提供財務分析、財務規(guī)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yè)化服務。 |
現金管理服務:商業(yè)銀行在深入了解企業(yè)情況的基礎上,利用豐富的現金管理產品和功能強大的企業(yè)網上銀行等電子化服務平臺,為客戶資金集中管理設計個性化、綜合化解決方案,將客戶收款、付款、賬戶管理、信息服務、投資、融資等產品進行有機組合,為客戶提供全面的現金管理服務。 | |||
投資理財服務:商業(yè)銀行在向客戶提供理財顧問服務的基礎上,接受客戶的委托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的業(yè)務活動。分為人民幣理財產品、外幣理財產品和雙幣種理財產品。 | |||||
個人理財業(yè)務 |
商業(yè)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guī)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yè)化服務 |
理財顧問服務 |
商業(yè)銀行向客戶提供財務分析與規(guī)劃、投資建議、個人投資產品推介等專業(yè)化服務。 | ||
綜合理財服務 |
商業(yè)銀行在向客戶提供理財顧問的基礎上,接受客戶委托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的業(yè)務活動。 |
私人銀行業(yè)務:向富裕階層提供的理財業(yè)務,不限于提供投資理財產品,還利用信托、保險、基金等金融工具為客戶進行個人理財,還包括與個人理財相關的法律、稅務、財產繼承等專業(yè)顧問服務。 | |||
理財計劃:商業(yè)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fā)設計并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分為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和非保證收益理財計劃。 |
個人理財工具:包括銀行產品、證券產品、證券投資基金、金融衍生品、保險產品、信托產品和其他產品。
11、電子銀行業(yè)務——泛指銀行通過電子渠道向客戶提供產品和服務。
分類 |
細分 |
業(yè)務內容 |
網上銀行 |
企業(yè)網上銀行 |
銀行利用互聯網技術,為企業(yè)客戶提供的賬戶管理、網上付款、集團理財、信用證業(yè)務、代發(fā)工資/代理報銷、網上支付海關稅等銀行服務。 |
個人網上銀行 |
銀行利用互聯網技術,為個人客戶提供賬戶余額查詢、賬戶明細、歷史交易查詢、網上轉賬、繳費、支付等銀行服務。 | |
電話銀行 |
銀行通過電話自動語音及人工服務應答(客戶服務中心)方式提供的服務。包括各類賬戶之間的轉賬、代收代付、各類個人賬戶資料的查詢、個人實盤外匯買賣等銀行服務。 | |
手機銀行 |
銀行利用移動電話技術為客戶提供的金融服務。包括賬戶查詢、轉賬、繳費、支付、外匯買賣等。 | |
自助終端 |
利用銀行卡在自助終端上實現賬戶管理和支付結算等功能。 |
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經濟師注冊會計師證券從業(yè)銀行從業(yè)統(tǒng)計師審計師高級會計師基金從業(yè)資格期貨從業(yè)資格稅務師資產評估師國際內審師ACCA/CAT價格鑒證師統(tǒng)計資格從業(yè)
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消防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土建職稱公路檢測工程師建筑八大員注冊建筑師二級造價師監(jiān)理工程師咨詢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 城鄉(xiāng)規(guī)劃師結構工程師巖土工程師安全工程師設備監(jiān)理師環(huán)境影響評價土地登記代理公路造價師公路監(jiān)理師化工工程師暖通工程師給排水工程師計量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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