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yè)資格考試《法律法規(guī)》考點速記: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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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與合同的相對性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第2條規(guī)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協(xié)議。
《民法通則》第85條規(guī)定: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xié)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2.合同的相對性
合同的相對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發(fā)生法律約束力,只有合同當事人一方才能基于合同向相對方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而不能向與其無合同關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請求,也不能擅自為第三人設定合同上的義務。主要體現在3個方面。
(1)主體相對。
(2)內容相對。
(3)責任相對。
二、合同的訂立
1.合同訂立應遵守的規(guī)定
(1)訂立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2)訂立合同可根據雙方當事人的意思,采取一定的形式,如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
(3)合同的內容應當符合《合同法》的要求。
(4)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即采取要約承諾方式。
2.合同的內容與形式
(1)內容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
(2)形式
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 合同成立的時間與地點
第一,時間:
、佼斒氯瞬捎煤贤瑫问接喠⒑贤,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诋斒氯瞬捎眯偶祿娢牡刃问接喠⒑贤模梢栽诤贤闪⒅耙蠛炗喆_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二,地點:
①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簽訂合同確認書時合同生效,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诓捎脭祿娢男问接喠⒑贤,收件人的主營業(yè)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yè)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郛斒氯肆碛屑s定的,按照其約定。
、墚斒氯瞬捎煤贤瑫问接喠⒑贤,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三、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依法訂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發(fā)生法律約束力。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其要件包括:①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②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③合同標的合法,即當事人簽訂的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④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
2.合同的效力
(1)無效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導致合同無效的原因包括:
、僖环揭云墼p、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軗p害社會公共利益:
、葸`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2)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
、僖蛑卮笳`解訂立的合同。
、陲@失公平的合同。
、垡蚱墼p而訂立的合同。
、芤蛎{迫而訂立的合同。
、莩巳酥5暮贤。
(3)效力未定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則
包括:①實際履行原則;②全面履行原則;③協(xié)作履行原則;④誠實信用原則;⑤情勢變更原則。
2.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1)同時履行抗辯權。
(2)先履行抗辯權。
(3)不安抗辯權。
五、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或不增加而給債權人的債權帶來損害,允許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或代位權,以保護其債權。
(1)代位權
(2)撤銷權
六、合同的變更、轉讓與終止
1.合同的變更
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內容的變更,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變更的情況有兩種:①經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②法定變更,不需要取得對方當事人的同意,只要發(fā)生了法定的可以變更合同的條件,即可依一方當事人的意志作出變更。
2.合同的轉讓
合同的轉讓,即合同主體的變更,指當事人將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合同的轉讓分為債權轉讓、債務承擔和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3種。
3.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況轉移
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繼受這些債權債務。
4.合同的終止
合同的終止是指因發(fā)生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而使合同終止法律效力。
(1)合同終止的原因
《合同法》第91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①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②合同解除;③債務相互抵銷;④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⑤債權人免除債務;⑥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即混同;⑦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2)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分為協(xié)議解除、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3種!逗贤ā芬(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僖虿豢煽沽χ率共荒軐崿F合同目的。
、谠诼男衅谙迣脻M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郛斒氯艘环竭t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墚斒氯艘环竭t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莘梢(guī)定的其他情形。
(3)抵銷
抵銷是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時,一方通知對方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或者雙方協(xié)商以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使得雙方的債務在對等額度內消滅的行為。抵銷分為法定抵銷與約定抵銷兩種。
(4)提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①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②債權人下落不明;③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jiān)護人;④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免除與混同
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即債權債務混同時,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七、合同違約責任
1.免責事由
合同法上的免責事由可分為兩大類,即法定免責事由和約定免責事由。法定免責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約定免責事由是指當事人約定的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情形:①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②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③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2)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免除將來可能發(fā)生的違約責任的條款,其所規(guī)定的免責事由即約定免責事由。
2.承擔違約責任的主要方式
(1)繼續(xù)履行。
(2)賠償損失。
(3)支付違約金。
(4)定金。
(5)采取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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