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jié)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
一、塔式起重機
分類方式 |
塔式起重機 |
按回轉方式 |
上回轉式塔式起重機和下回轉式塔式起重機 |
按架設方式 |
快裝式塔式起重機和非快裝式塔式起重機 |
按變幅方式 |
小車變幅式塔式起重機和動臂變幅式塔式起重機 |
按起重臂支承方式 |
塔頭式塔式起重機和平頭式塔式起重機 |
(1)按回轉方式分類可分為上回轉式塔式起重機和下回轉式塔式起重機。
上回轉式塔式起重機的塔身不回轉,回轉部分裝在上部,是目前建筑工地使用最多的一種塔式起重
機。
下回轉式塔式起重機塔身結構比較輕便,回轉機構裝設于下部,塔身可以轉動,一般采用整體拖運、
自行架設方式,拆裝容易、轉場快。但底部轉臺和平衡臂的尺度較大,并要保證塔式起重機與建筑物至
少 600mm 以上的安全距離。
(4)一般當建筑高度超過 50m 時,就需要依靠自身的專門裝置,增、減塔身標準節(jié)或自行整體爬
升的上回轉式塔式起重機。這種塔式起重機的塔身依附在建筑物上,隨建筑物的升高而沿著層高逐漸爬
升。自身附著式塔式起重機可分為外部附著式和內部爬升式(簡稱內爬式)和兩種。
(二)塔式起重機的特點、參數(shù)、基本構造及原理
1.塔式起重機的特點
由于塔式起重機能靠近建筑物,其幅度利用率可達全幅度的 80%,而且隨著建筑物高度的增加還會
急劇地減少。
2.塔式起重機的參數(shù)
塔式起重機的主參數(shù)是最大額定起重力矩,是最大額定起重量重力與其在設計確定的各種組合臂長
中所能達到的最大工作幅度的乘積。
此外,在使用中最大起重量、起升高度、起升速度、小車變幅速度、回轉速度、慢降速度等也是常
用的必要參數(shù)。
3.塔式起重機的基本構造及原理
任何一臺塔式起重機,不論其技術性能還是構造上有什么差異,均可以將其分解為金屬結構、工作機構、驅動控制系統(tǒng)和安全防護裝置四個部分。
1)塔式起重機的起升機構
塔式起重機的起升機構主要由驅動裝置、傳動裝置、制動裝置和工作裝置四個部件組成。
4.塔式起重機的安全防護裝置
塔式起重機的安全防護裝置是防止誤操作和違章操作,避免由誤操作和違章操作所導致的嚴重后
果。
塔式起重機的安全防護裝置可分為:限位開關(限位器);超載荷保險器(超載斷電裝置);緩沖止
擋裝置;鋼絲繩防脫裝置;風速計;緊急安全開關;安全保護音響信號。
(三)塔式起重機的安裝作業(yè)程序
1.安裝、頂升、附著和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本單位技術、安全、設備等部
門審核,技術負責人審批后,經監(jiān)理單位批準實施。 (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應按照規(guī)定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同時將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資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合格后,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2.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1)安裝前準備工作
(1)安裝施工技術交底。
(2)檢查安裝場地及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條件。
(3)檢查安裝工具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
4)塔式起重機的驗收
塔式起重機安裝完成后,應進行的驗收程序如下:
(1)安裝單位自檢。安裝單位安裝完成后,應及時組織單位的技術人員、安全人員、安裝組長對
塔式起重機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塔式起重機安裝方案及交底、基礎資料、金屬結構、運轉機構(起
升、變幅、回轉、行走)、安全裝置、電氣系統(tǒng)、繩輪鉤部件。檢查內容可參見《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
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 196)中的附錄 A。
(2)委托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需要注意的是,檢測單位完成檢測后,出具的檢測報告是整
機合格,其中可能會有一些一般項目不合格;設備供應方應對不合格項目進行整改,并出具整改報告。
(3)資料審核。施工單位對上述資料原件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留存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并報監(jiān)理單位審核。監(jiān)理單位審核完成后,施工單位組織設備驗收。
(4)組織驗收。施工單位組織設備供應方、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監(jiān)理單位對塔式起重機聯(lián)合驗
收。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5)驗收完成后的使用登記
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內,施工單位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
管部門辦理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
3.塔式起重機的使用
(1)當塔式起重機的制造單位未作特殊申明時,應能在以下條件下安全正常使用:
、俟ぷ鳝h(huán)境溫度為-20~+40℃。
②安裝架設時塔式起重機頂部 3s 時距平均瞬時風速不大于 12m/s,工作狀態(tài)時不大于 20m/s,非工
作狀態(tài)時風壓按 GB/T 13752 規(guī)定。
③無易燃和/或易爆氣體、粉塵等非危險場所。
、芎0胃叨 1000m 以下。
、莨ぷ麟娫捶稀稒C械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 第 32 部分:起重機械技術條件》(GB5226. 2)規(guī)定。
⑥塔式起重機基礎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
⑦使用工作級別不高于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
(3)塔式起重機的安全操作要求:
①塔式起重機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位器、行走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
護裝置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安全裝置有失靈時,不得進行吊裝作業(yè)。
②塔式起重機進行回轉、變幅、行走、起吊動作前應示意警示。起吊時應統(tǒng)一指揮,明確指揮信號;
當指揮信號不清楚時,不得起吊。
、鬯狡鹬貦C起吊作業(yè)前,應按規(guī)程的要求對吊具與索具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進行吊裝作業(yè);
吊具與索具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不得用于起吊作業(yè)。當?shù)跷锱c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間存在吸附力或摩擦力
而未采取處理措施時,不得起吊。
、茏鳂I(yè)中遇突發(fā)故障,應采取措施將吊物降落到安全地點,嚴禁吊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
、菟狡鹬貦C不得起吊重量超過額定載荷的吊物,并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在吊物荷載達到額
定載荷的 90%時,應先將吊物吊離地面 200~500 mm 后,檢查機械狀況、制動性能、物件綁扎情況等,
確認無誤后方可起吊。對有晃動的物件,必須拴拉溜繩使之穩(wěn)固。
、尬锛鸬鯐r應綁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懸掛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時,必須用吊籠或鋼
絲繩綁扎牢固。當?shù)跷锷险救藭r不得起吊。
⑦標有綁扎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位置綁扎。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宜為 45°~60°,且不得小于 30°。吊索與吊物棱角之間應有防護措施;未采取防護措施的,不得起吊。
⑧作業(yè)完畢后,應松開回轉制動器,各部件應置于非工作狀態(tài),控制開關應置于零位,并應切斷總電源。移動式塔式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鎖緊夾軌器。
、崴狡鹬貦C使用高度超過 30m 時應配置障礙燈,起重臂根部鉸點高度超過 50m 時應配備風速儀。
、饷堪嘧鳂I(yè)應做好例行保養(yǎng),并應做好記錄。記錄的主要內容應包括結構件外觀、安全裝置、傳動
機構、連接件、制動器、索具、夾具、吊鉤、滑輪、鋼絲繩、液位、油位、油壓、電源、電壓等
井架式物料提升機的安裝,一般按以下順序:
將底架按要求就位→將第一節(jié)標準節(jié)安裝于標準節(jié)底架上→提升抱桿、安裝卷揚機→利用卷揚機和
抱桿安裝標準節(jié)→安裝導軌架→安裝吊籠→穿繞起升鋼絲繩→安裝安全保護裝置。
物料提升機的拆卸,按安裝架設的反程序進行。
(四)物料提升機的驗收
物料提升機安裝完成后,應進行的驗收程序如下:
安裝單位自檢。安裝單位安裝完成后,應及時組織單位的技術人員、安全人員、安裝組長對物料提
升機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物料提升機安裝方案及交底、基礎資料、金屬結構、運轉機構、安全裝
置、電氣系統(tǒng)。
委托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需要注意的是,檢測單位完成檢測后,出具的檢測報告是整機合格,
其中可能會有一些一般項目不合格;設備供應方應對不合格項目進行整改,并出具整改報告,最好采用
圖文的形式,以保證整改的真實性。
資料審核。施工單位對上述資料原件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留存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并報監(jiān)
理單位審核。監(jiān)理單位審核完成后,施工單位組織設備驗收。
組織驗收。施工單位組織設備供應方、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監(jiān)理單位對物料提升機聯(lián)合驗收。實
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驗收完成后應進行使用登記。施工升降機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內,施工單位應向工程所在地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
四、汽車起重機
汽車起重機是起重作業(yè)部分安裝在專用汽車起重機底盤或通用貨車底盤上的起重機,具有載重汽車
的行駛性能,可快速轉移到作業(yè)場地并快速投人工作。特別適用于流動性大,不固定的作業(yè)場地。
(四)安全裝置
起重機的安全裝置有很多種類。如水平儀、壓力表、溢流閥、平衡閥、緩沖閥、液壓鎖、蓄能器、
各種機械式的鎖定裝置(插鎖等)、制動器乃至于起重特性標牌等,都是起重機常見的不可缺少的安全
裝置與元件。此外,還有起升高度限位裝置、三圈過放裝置、力矩限制器等不是每臺產品必備的安全裝
置,它們的作用對起重機的安全作業(yè)亦是不可或缺的。
力矩限制器。汽車起重機作業(yè)失效的形式有兩種:一是吊臂折彎變形或扭曲,二是整車傾覆。原因
都是實際起重力矩大于額定起重力矩,在吊臂強度允許的范圍之外將造成吊臂的破壞,在起重機穩(wěn)定力
矩以上的則將造成整機傾覆。
力矩限制器是重量檢測器、長度檢測器和幅度檢測器等元件及顯示器等的總稱。電腦屏幕上能顯示
正在工作的起重機的臂長、仰角、額定起重量、實際總起重量等基本參數(shù),一旦起重力矩達到額定力矩
的 95%,其黃燈會亮,對操作者提出預警,一旦起重力矩達到額定力矩 100%~102%將切斷起重機危險
方面的動作,有效防止破壞的現(xiàn)象發(fā)生。
防過放裝置。主要目的就是提醒操作者,到了一定的吊臂長度后,一定要換倍率,防止吊鉤落不到
地面。
防過放裝置由開關、電位器和一套傳動裝置組成。
起升高度限位裝置由重錘和行程開關等元件組成。
五)汽車起重機的安全使用
起重機應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作業(yè)、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業(yè)時,坡度不得大于 3°,并應與溝渠、
基坑保持安全距離;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駛時應執(zhí)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1)汽車起重機在作業(yè)前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
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應齊全。
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應添加充足。
鋼絲繩及連接部位應符合規(guī)定。
液壓系統(tǒng)壓力應正常。
輪胎氣壓及各連接件應無松動。
開動油泵前先使發(fā)動機低速運轉一段時間。調節(jié)支腿,務必按規(guī)定順序打好完全伸出的支腿,使起
重機呈水平狀態(tài),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 1/1000(水準泡居中)。
(2)檢查工作地點的地面條件:
工作地點地面必須具備能將起重機呈水平狀態(tài),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條件。
注意地基是否松軟,如較松軟,必須給支腿墊好能承載的木板或木塊。
支腿不應靠近地基挖方地段。
應預先調查地下埋設物,在埋設物附近放置安全標牌,以引起注意。
(3)再次確認吊運參數(shù):
確認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載。
根據起重作業(yè)曲線,確定工作臺半徑和額定總起重量及調整臂桿長度和臂桿的角度,使之安全作業(yè)。
應確認提升高度。根據起重機的機型,吊鉤提升的高度都有具體規(guī)定。
應預先估計綁繩套用鋼絲繩的高度和起吊貨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則不能把貨物提升到所需的高
度。應留出臂桿底面與吊貨之間的空隙。
(六)汽車起重機起 吊作業(yè)中的注意事項
起升(或下降)動作:嚴格按載荷表的規(guī)定,禁止超載,禁止超過額定力矩。
在起重機作業(yè)中絕不能斷開全自動超重防止裝置(ACS 系統(tǒng)),禁止從臂桿前方或側面拖曳載荷,禁
止從駕駛室前方吊貨。
操縱中不準猛力推拉操縱桿,開始起升前,檢查離合器桿必須處于斷開位置上。
自由降落作業(yè)只能在下降吊鉤時或所吊載荷小于許用載荷的 30%時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緊急制
動。
當起吊載荷要懸掛停留較長時間時,應該鎖住卷筒鼓輪。在下降貨物時禁止鎖住鼓輪。
在起重作業(yè)時要注意鳴號警告。在起重作業(yè)范圍內除信號員外其他人不得進人。
兩臺起重機共同起吊一貨物時,必須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兩臺起重機性能、速度應相同,各自分擔的
載荷值,應小于一臺起重機的額定總起重量的 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起重量總和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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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技術》考試題庫 | 我要做題 |
2019年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考試題庫 | 我要做題 |
2019年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知識》考試題庫 | 我要做題 |
2019年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考試題庫 | 我要做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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