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清熱藥
第一節(jié) 概述
一、含義
凡以清解里熱為主要作用,用治里熱證的藥物,稱為清熱藥。
二、性能特點
本類藥物苦味居多,兼有辛、甘、咸等味、性皆寒涼,歸經(jīng)范圍廣泛,五臟六腑皆有所歸。
三、功效與主治
本章內的所有藥物都具有清泄里熱的功效,可主治各種里熱證,癥見身熱、面紅、口渴飲冷、尿赤、舌紅、苔黃、脈數(shù)等。
四、分類
根據(jù)里熱證的證型以及藥物的主要性能,清熱藥可分為清熱瀉火藥、清熱燥濕藥、清熱解毒藥、清熱涼血藥及清虛熱藥等五類。
五、配伍應用
使用清熱藥首先必須注意辨證準確,因里熱病證既有氣分、血分之別,濕熱、熱毒之異,又有實熱、虛熱之分。其次,若表證未解,當先解表后清里,或與解表藥同用,以表里雙解。此外,還需注意有無兼證,如氣血兩燔,應氣血兩清;若里熱兼有積滯,當清熱、通腑同用。
六、使用注意
清熱藥藥性寒涼,易傷脾胃,故脾胃虛弱、食少便溏者慎用;陽盛格陰、真熱假寒者忌用;苦燥容易傷陰,陰虛者慎用,或與養(yǎng)陰生津藥同用;注意中病即止,避免克伐太過,以傷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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